最高获2万元奖励
16日,乌鲁木齐市召开第二十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对自2013年以来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授予向宏志等8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发放共计85000元的见义勇为奖励金。
据了解,此次表彰的8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都是在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紧要关头,义无反顾,挺身而出的英模。其中向宏志、李明、吾买尔江·玛合木提在面对凶残持刀歹徒时,临危不惧,勇斗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法律尊严;也有从湍急的和平渠里和天山大峡谷湖面冰洞里英勇救人的周自民、王青、伍显友。他们用自己勇敢无畏的行动再一次诠释了见义勇为的深刻含义。向宏志表示,见义勇为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居民的生命安全更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今后的生活中,如果再碰到类似的情况,我还会义无反顾、勇敢地冲上去。”(新疆日报记者赵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