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谣是未成年人最早接触的启蒙文学。为贯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视讯会议精神和今年自治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给我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精神文化产品,自治区文明办、教育厅联合在全区开展“新疆新童谣”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在未成年人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围绕“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以爱党爱祖国爱新疆、传承雷锋精神和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和“五心”教育主题活动为创作重点,引导未成年人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
二、活动内容
征集的童谣作品要求充满时代气息,贴近新疆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童趣。鼓励创作具有新疆特色民语言系列童谣,描绘“新疆娃的中国梦”,抒发广大未成年人爱党、爱祖国、爱新疆的情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倡导勤俭节约的优秀童谣作品。
具体内容主要分为五类:
(1)品德建设类:重点是爱党爱祖国爱家乡、热爱生活、行为习惯、文明礼仪、孝亲敬老、社会公德等方面内容。
(2)文化民俗类:重点是传统节日、历史典故、古今名人、风土人情、文化习俗等方面内容。
(3)知识游乐类:重点是勤奋学习、社会实践、锻炼身体、生命安全、环境保护、崇尚科学、游戏玩耍等方面内容。
(4)民族团结类:重点是民族团结、乐于助人、互帮互助等方面的内容。
(5)其他类:内容与未成年人日常生活或道德修养有关。
每首童谣作品字数尽量不要超过100字。
活动方式
征集活动主要分两种方式:
1、根据作者年龄,分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进行征集。
2、根据创作语言,分汉语言和民语言进行征集。民语言作品请附汉语译文。
四、活动安排
1、征集创作。各地州市文明办主要负责社会作品征集,充分发挥当地文联、作协等作用。各地州市教育局负责在学校开展“新疆新童谣”课堂征文等活动,面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和老师征集作品。新疆文明网负责网上征集,面向广大网友征集作品。
2、推荐申报。即日起至5月30日为作品征集时间。6月10日前,各地州市文明办将本地区推荐的童谣作品筛选审定后,认真填写童谣推荐表,加盖公章后,统一报至自治区文明办。各地州市文明办、教育局联合推荐原则上不超过20首,其中成人组10首,未成年人组10首。
3、专家评选。6月下旬,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最终评出优秀童谣作品并奖励。
4、结集出版。获奖优秀童谣作品将结集成《新疆新童谣》第八辑出版,免费下发至全疆各地中小学生。
五、活动要求
1、童谣可以是新近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并在本地广为传诵的原创作品,鼓励少年儿童参与创作。
2、作品请务必注明作者或整理者姓名、单位、职业或学校、年级。各地州市文明办、教育局负责对推荐作品审核把关,严禁抄袭。获奖优秀童谣的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3、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没有公开发表过。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4、活动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健康路2号。联系电话:0991-2398004。新疆文明网投稿电子邮箱:xjtongyao@126.com。
附件:1、新疆新童谣推荐表(点击下载)
2、新疆新童谣内容模板(点击下载)
自治区文明办
自治区教育厅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