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自治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要求,现将影视类作品征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围绕中国梦—新疆篇、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代文化、新疆精神、民族团结、依法治区和以德治区的理念、道德行为规范、“三关爱”志愿服务、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生态文明等选题,善用新疆民间谚语表达,善用民语言,推出体现新疆文化特色的优秀公益广告。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疆各级电视台、文化传播、广告制作机构和企业、全疆各大中专院校、影视制作公司和有意向能力的个人征集作品。
三、征集时间
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
四、作品标准
选送作品分为汉语和维吾尔语、哈萨克语,征集的公益广告作品必须为原创。
原创作品要求有鲜明的影视特点和思想个性,创意手法和表现形式不限,主题鲜明,立意新颖,生动鲜活,内容健康,简洁流畅,结构完整,制作精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鼓励创作反映社会冷暖、人文关怀以及针砭时弊的作品。
所有作品需提交汉语文字;民语作品请附汉语翻译。
视频规格:要求制作成AVI文件格式,音频振幅—20DB;(汉语)30秒、45秒、60秒;(维语)30秒、45秒、60秒;(哈语)30秒、45秒、60秒;最长不超过60秒。
5、报送作品请标明选送单位,策划、创意、制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6、邮件标题为:“XX单位/个人姓名+作品名称”;若同一邮件内报送多件作品,须在邮件标题内标明报送作品数量。
五、奖项设置
每季度评选出若干优秀作品,年底统一评比,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进行表彰和颁发奖金。
六、工作要求
1.影视类作品推荐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新疆电视台,负责征集作品的初审,并向大赛组委会提供参评作品。
2、各地主要媒体要精心做好活动的组织宣传,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也可委托广告代理企业,通过委托设计、定向制作等方式,设计制作具有新疆地域特色的公益广告作品。全疆各地电视台每月至少组织2件作品参与,时长控制在60秒以内。
3、选送和参赛作品,统一通过QQ发送至新疆电视台提供的联系人邮箱。
影视类公益广告推荐评选活动办公室联系方式:
新疆电视台
王 焱: 0991—2560987
叶一瑾: 0991—2571744
影视类公益广告群号: 2810882685
附:自治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大赛影视类作品报名表(点击下载)
新疆电视台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