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自治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要求,现将平面类作品征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围绕中国梦—新疆篇、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代文化、新疆精神、民族团结、依法治区和以德治区的理念、道德行为规范、“三关爱”志愿服务、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生态文明等选题,善用新疆民间谚语表达,善用民语言,推出体现新疆文化特色的优秀公益广告。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疆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文化传播、广告制作机构和企业、全疆各大中专院校美术、设计、视觉传达专业的师生和有平面设计能力的个人征集作品。
三、征集时间
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
四、作品标准
作品版式分为汉语言和民语言,主要征集新创作的公益广告作品。
作品需用photoshop、Illustrator、CorelDRAW等软件制作。
3.报送作品需提交分层文件,按照“文件名.psd”、“文件名.tif”、“文件名.eps”、“文件名.ai”等格式命名提交。
4.作品以竖向整版为主,对开报标准为:35×48厘米,四开报标准为:26×35厘米。
5.报送作品应为CMYK四色,300线。
6.报送作品请标明选送单位,策划、创意、设计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五、奖项设置
每季度评选出若干优秀作品。年底统一评比表彰,从每季度优秀作品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奖金。
六、工作要求
1.平面类作品推荐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新疆日报社,负责征集作品的初审,并向大赛组委会提供参评作品。
2、全区每日出版的各级报刊(含周五报),需向大赛报送10件以上公益广告作品,其它类报刊需向大赛报送5件以上公益广告作品。
3、各地主要媒体要精心做好活动的组织宣传,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也可委托广告代理企业,通过委托设计、定向制作等方式,设计制作具有新疆地域特色的公益广告作品。
4、选送和参赛作品,统一发送至新疆日报社视觉中心。
平面类公益广告推荐评选活动办公室联系方式:
新疆日报社视觉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1号
邮政编码:830051
联系人:杨鲁梅 电话:0991-5593935
电子邮箱:123070368@qq.com
新疆日报社
2014年4月24日
【2014年自治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大赛广播、影视、网络类作品征稿启事详见天山网(www.ts.cn)、新疆文明网(xj.wenming.cn)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