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要 说 明
1、考核对象:主要考核在新疆实施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自治区民生工程支持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参照执行。
2、考核内容:包括基本设施、组织管理、活动开展、运行效果共四类考核项目、30条内容及标准。
3、考核方式:主要采取材料审核、实地查看、问卷调查、整体观察等方法。
4、计分方式及运用:总分为100分。考核得分达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 60-79分为“基本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以奖代补”的前置条件。
5、一票否决指标:①未按规定使用项目经费,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②活动项目有安全漏洞,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③违反公益性原则,开办收费特长班、培训班等收费项目的;④活动开展不经常,不能发挥乡村学校少年宫作用的;⑤未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向文明办、教育、财政部门上报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的。
6、奖励加分指标(每项加2分,最多不超过5分):①少年宫活动及建设工作得到自治区级以上领导的肯定和批示;②少年宫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在中央或者自治区主要媒体做过宣传报道;③少年宫学员或项目获得自治区级以上活动表彰(学员获奖含个人奖、集体奖);④地方财政予以配套少年宫建设资金。
附件: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学校少年宫考核评估表(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