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评选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和第三届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精神,自治区文明办下发通知,对此次评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各地州市文明委推荐、自治区文明办审核的基础上,拟定了我区推荐的先进城市、单位和工作者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15年1月8日—10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自治区文明办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991-2398004
电子邮箱:2398004@163.com
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
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和第三届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
一、先进城市
乌鲁木齐市
二、先进单位(5个)
新疆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
沙湾县文明办
温州大学拜城县实验高中
喀什市教育局
于田县CEC希望学校
三、先进工作者(2人)
艾拜都拉·艾木都拉(维) 托克逊县文明办主任
向 超 自治区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