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是自治区第十四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日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下发通知,对“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自治区第十四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的主题是“增强法治意识、远离宗教极端”,重点开展以“三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一是开展一次“去极端化”大讨论活动。要把“去极端化”宣传教育作为当前最突出、最紧迫的任务,结合正在开展的“去极端化”冬季大揭批大宣讲大宣传大讨论活动,再集中开展一次“去极端化”大讨论活动,着力提升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各族群众转变思想观念,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二是开展一次“我是中国公民”宣誓活动。围绕“法治建设年”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我是中国公民”宣誓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和现代意识。三是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各级住村工作组和各类“草根宣讲员”作用,在城乡基层单位、农村、社区特别是巴扎、集市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广泛发动党员干部讲政策,村警讲法治,宗教人士讲正信,普通群众讲变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全社会尊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狠抓任务落实。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文明委成员单位要眼光向下,指导好本系统本部门基层单位活动的开展。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指导各县(市、区)特别是乡镇(村)活动的策划、组织、经验总结上,使“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热在基层、热在群众、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