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明办,各地州市文明办:
按照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在未成年人中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清明节为契机,充分挖掘节日蕴含的传统文化内涵和爱国主义情感,引导未成年人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历史、学会感恩,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实现中国梦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活动时间
4月1日至4月7日期间集中开展。
三、活动项目
1、开展网上活动。在中国文明网(www.wenming.cn)、央视网(www.cctv.cn)设计推出专门网页,新疆文明网(xj.wenming.cn)进行链接,组织未成年人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签名寄语。利用中国文明网和央视网的官方微博、微信进行宣传,扩大网上活动覆盖面。
2、组织网下实践。举办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组织学生就近就便到红色旅游景区景点、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或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祭扫、献花和宣誓,礼敬先烈先辈,培育爱国情感。
请各地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本地未成年人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活动情况请及时报自治区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
电话(传真):0991-2398004。邮箱:2398004@163.com。
自治区文明办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