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明办,各地、州、市文明办,自治区直属机关文明办,自治区国资委文明办:
2013年以来,由自治区文明办主办,天山网、新疆文明网承办的“我推荐我评议最美新疆人”活动,立足城乡基层、依托互联网,大力宣传好事好人、凡人善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更接地气,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在天山南北唱响了“最美声音”、倡导了“最美精神”,传播了网上正能量。
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工作报告>责任分解方案》工作要求,2017年将继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最美新疆人”活动,坚持群众评、评群众,着重在基层广泛发现和推出各类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先进典型,对内树立学习榜样、对外展示新疆形象,在全社会形成学习“最美新疆人”、宣传“最美新疆人”、争当“最美新疆人”的浓厚氛围,为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强大正能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我推荐我评议最美新疆人”活动按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敬业奉献、团结友爱、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六个类别,并对候选人事迹进行为期20天的网上集中展示、评议和投票,每月评选出30位左右“最美新疆人”。请各地、各单位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发现身边最美人物,积极推荐身边最美人物,并将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及照片报送至所在地州市文明办或自治区直属机关、国资委文明办,经审核后报送至新疆文明网指定邮箱:xjr@xjts.cn。
2、调动好网民参与的积极性。为进一步吸引广大网民参与“我推荐我评议最美新疆人”活动,使评选的过程成为向“最美新疆人”学习的过程,今年将网民对候选人的支持率作为评审参考指标之一。评选活动在“各地州、市(区、县)常住人口”、“候选人数”、“候选事迹”三项指标的基础上,增加“网民评议指数”,按照30%、20%、30%、20%的不同权重计算出各地州每月上榜人数。各地州市县文明办在推荐报送最美新疆人候选人时请参考该标准。
3、发挥好“最美新疆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最美新疆人”的事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为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传播力影响力,各地要积极推动开展不同层面的交流活动。一是联合公安、教育、卫生等部门,适时开展“最美警察”、“最美教师”、“最美医生”、“最美护士”等行业类最美人物的评选和现场交流活动。二是积极邀请“最美新疆人”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进农村、进道德讲堂,在各行业各单位广泛开展“学习最美新疆人、争做最美新疆人”活动,让人们感到社会上好人好事层出不穷,感到典型就在身边、榜样就在眼前。
4、打造好“最美新疆人”品牌形象。各地在开展“我推荐我评议最美新疆人”活动中,要树立品牌意识,在扩大覆盖、深化宣传上下功夫,在改进创新、打造品牌形象上下功夫。要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集中报道、公益广告、户外展播、开展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最美新疆人”的先进事迹,大力倡导“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
自治区文明办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