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民宗委、总工会、团委、妇联,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民宗委、总工会、团委、妇联,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宣传思想工作部门、文明办: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我区各地各部门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涌现出了一批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模范人物。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党风政风、社风家风建设,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的提高,在全社会树立学习标杆,充分展示新疆人的新形象,为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精神动力、道德支撑和强大正能量,自治区文明委决定,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新疆军区政治工作部、武警新疆总队政治部、自治区民委(宗教局)、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等部门联合在全区开展第五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第五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不断巩固民族团结的根本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五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在评选表彰活动中加大宣传力度,既注重结果,更注重过程,要通过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真正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全社会学模范、重道德、讲文明的自我提升的过程,从而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委员会宣传部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政治工作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队政治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
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
下载第五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