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自治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场观摩会在奇台县召开
7月30日,自治区在奇台县召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场观摩会,总结推广昌吉回族自治州特别是奇台县“践行核心价值开展全民公益”活动经验,进一步推动全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向实践层面转化。
近年来,昌吉州特别是奇台县通过全民齐参与、公益常态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和生活化,各族群众成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和践行者,由此形成了“奇台经验”。
会议提出,用好“四点”方法,推动工作创新实践。一是找准节点。要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上持续用力,在融入现代文化引领的具体战略选择上持续用力,在融入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上持续用力,在融入“去极端化”工作上持续用力,在融入精神文明建设上持续用力。二是抓住重点。要抓教育,凝聚价值共识;抓实践,推动价值落地;抓传承,丰富价值内涵;抓导向,对准价值坐标。三是解决难点。要解决落细、落小、落实的问题,要落细,坚持大处着眼、细处着手;要落小,从基础的工作抓起,从具体的方面抓起,从日常的事情抓起;要落实,就是保持务实的态度、实干的精神,一定要善出实招、多办实事、务求实效。四是创新亮点。要通过亮点的培育、发掘、总结、推广,使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会议要求,要健全制度,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把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摆在重要位置,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确保实现常态落实、长期见效。
自治区文明办下发《2016年版自治区文明县测评体系操作手册》
近日,自治区文明办下发《2016年版自治区文明县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6年版自治区文明县测评体系操作手册》是《2016年版自治区文明县测评体系》的配套文件,依据《测评体系》9个测评项目、34个测评指标,75项测评内容、204条测评标准,进行指标细化,明确具体要求。
《2016年版自治区文明县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由自治区文明办和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联合起草。初稿形成后,自治区文明办组织昌吉州部分县市文明办主任召开座谈会,听取修改意见,体现了“协商在决策之前”的工作方法。
《2016年版自治区文明县测评体系操作手册》规定,获得国家级双拥模范县和自治区优秀平安县荣誉称号得2分;获得自治区双拥模范县、自治区平安县荣誉称号得1.5分;其它荣誉称号每项得1分,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职责。
《2016年版自治区文明县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增加了对县域变化情况、生活环境及幸福感调查,体现了“利民惠民”的工作原则。
《2016年版自治区文明县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由《材料审核操作手册》、《实地考察操作手册》和《问卷调查操作手册》三部分组成。总分满分为110分。其中材料审核占40分,实地调查占40分,问卷调查占20分,特色工作占10分。
各地普遍反映,《2016年版自治区文明县测评体系操作手册》明确具体、简便易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体现了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从中受益”的创建为民原则。
自治区文明办召开通信主管部门及通信运营商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座谈会
7月27日上午,自治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自治区通信主管部门及通信运营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座谈会。这是进一步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6部门以部门令的形式制定公布的《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到人管用有效”工作原则刊播体现新疆精神、新疆形象、新疆文化、新疆表达的公益广告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新疆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中国移动新疆分公司、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等4家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中对通信主管部门及通信运营商的相关规定,各单位对照《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汇报公益广告发布情况,动员各单位各部门建立“到人管用有效”的工作原则,积极主动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工作。
会议要求,新疆通信管理局及三大通信运营商要按照中央六部委下发的《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及自治区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具体如下:
1.通信主管部门负责电信业务经营者公益广告制作、刊播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
2.电信业务经营者要运用手机媒体及相关经营业务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
3.新疆移动、电信、联通公司要运用手机媒体及手机报、短信、彩信、炫铃(彩铃)等相关经营业务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手机类”规定)
座谈会上,各单位结合文件要求,汇报了工作现状:
1.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对通信运营商公益广告的创作指导工作有待加强。目前还没有具体负责人主动与自治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工作。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中国移动新疆分公司、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三大通信运营商公益广告发布情况报送时有时无,内部没有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2.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中国移动新疆分公司、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三大通信运营商的公益广告发布时有时无,没有持续性,刊播方式以手机报、彩信为主,形式单一,没有形成声势。
3.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中国移动新疆分公司、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三大通信运营商创作刊播公益广告的主动性、创造性亟待进一步加强,适应手机通信媒介刊播的公益广告作品数量少,缺少让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好作品。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改进做出了安排部署:
1.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要按照《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做好通信运营商公益广告制作、刊播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2.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中国移动新疆分公司、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三大通信运营商要积极主动创造性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结合企业品牌市场推广,提高公益广告艺术性,变被动为主动,实现社会价值与市场价值双赢。
3.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月报和季度通报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定期向自治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当月公益广告发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