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创什么?怎么创?
辛文明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各族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群众认知度和参与度高,社会影响大。截止2016年底,全区已有全国文明单位133个、自治区文明单位2996个,在全疆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今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抓住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评选的契机,加大对非评选年文明单位的管理,对创建工作严重滑坡的单位,按规定取消其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使文明单位评选重在质量、从严把关,保持文明单位的含金量和公信力,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常态化长效化。
一、文明单位创什么?
文明单位是指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疆精神,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工作实绩和社会贡献突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较高,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在本行业、本系统和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单位,是反映单位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
1、突出“三个面向”要求。重点向基层倾斜,向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窗口单位倾斜,向反恐维稳任务繁重、条件艰苦的南疆地区倾斜,不断增大文明单位在南疆地区的比重,改变文明创建只是发牌子、发奖金、不见文明行动更看不到文明素质提高的问题。
2、突出“两大测评指标”。即测评体系规定的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基本指标包括道德建设、文化建设、民族团结和创建活动四部分,共设置19项具体测评内容。特色指标包括获得单位获得的荣誉和在创建工作上的创新。
3、突出思想道德内涵。能够持续有效地开展“一堂(道德讲堂)、一队(志愿服务队)、一牌(遵德守礼宣传牌)、一桌(文明餐桌)、一传播(文明风尚传播)”“五个一”道德建设。 “五个一”是文明单位的标识,着眼的都是人,旨在提升文明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文明单位创建的道德内涵。
二、文明单位怎么创?
创建文明单位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基础性工程,是促进实现基层单位全面发展的系统工程,是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的示范工程。
1、要把握创建的根本目的。文明单位创建要以提高干部群众的文明素质和单位的文明程度为目标,不断满足干部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单位业务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概括起来“十六个字”即:提高素质、凝聚力量、推动工作、促进发展。
2、要把握创建的“七个一票否决”条件。即:一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能违纪、违法;二是单位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不能不达标;三是单位不能发生参与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等影响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案(事)件;四是单位不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性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等;五是单位干部职工不能违反计划生育法;六是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能为一般或差等次;七是单位在职干部职工违法犯罪。“七个一票否决”条件是文明单位创建的高压线。
3、要大力实施“一把手工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把手”抓两手,把创建摆上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督促、同考核奖惩。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的“一把手”,必须做到思想认识、工作措施、组织保障“三个到位”。
4、要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干部职工是创建的主体,岗位是干部职工创建的平台。创建过程中,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参与者和受益者。要多设计干部职工乐于参与、便于参与、从中受益的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把创建要求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不能“两张皮”,才能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5、要坚持常态、久久为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绝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要树立长期艰苦作战的准备,杜绝“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现象。要有高标准、高起点的长远规划和当年计划以及与长远规划相配套的有效措施和机制。要有实现长远规划的近期工作目标的步骤,避免时紧时松,忽冷忽热等现象,推动创建活动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