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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简讯》2018年11月(下)
时 间: 2018-12-10   来 源: 新疆文明网   
 

【经验交流】

  现选载部分自治区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着力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工作座谈会的发言材料,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自治区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自治区发改委

  诚信建设连着千家万户的幸福、连着各行各业的责任、关系总目标的实现。自治区发改委在诚信建设工作中,承担着涉及金融、电子商务、政务诚信等多个社会领域失信重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大。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推进联合信用协同机制建设和各领域诚信专项治理,重点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保障

  自治区政府确定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由自治区发改委和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双牵头负责。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进度,我们联合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并要求各地各部门相应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是增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合力

  进一步扩大自治区社会信用覆盖领域,在原有成员单位基础上,将自治区党委编办、网信办等21家单位新增为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现有成员单位共56家(机构改革后为54家)。稳步扩大信息共享领域,已与自治区32家部门实现连接,并完成数据采集前置机安装部署调试工作,初步建立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实现数据共享,为进一步宣传信用政策法规、归集信息、推动联合惩戒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是推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疆)建设

  印发《关于成立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关于印发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由自治区发改委主任和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行长任组长,协调解决平台建设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目前,“一库两平台”(集成数据库,“信用中国(新疆)”)网站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疆)”架构已经建成,数据采集和共享、查询共享、发布公示、投诉受理等功能运行稳定,基本运行规则已经建立,我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成功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联通,“信用中国(新疆)”网站正式上线,成功实现与国家平台数据对接。

  四是着力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协同机制

  印发《关于建立自治区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涉及保险、房地产等多个领域的合作备忘录23个,进一步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努力提高社会诚信水平。

  五是积极开展各领域专项治理

  根据国家发改委推送的涉及金融领域、电子商务领域、政府失信治理等方面的失信黑名单主体信息,积极协调各地州市、自治区各相关单位对失信黑名单主体信息全面核实,落实每家企业的具体失信原因及情况,督促各相关失信黑名单主体完成整改。

  同时,我们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疆)作用还未能有效发挥。目前我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虽然已同部分厅局进行联通,但存在归集的信用信息数据量少、信源单位覆盖领域窄、使用频次较低、信息数据质量差和推动协调困难等问题,造成联合奖惩无法靠信息技术手段来完成发起和反馈工作。二是协调机制有待加强。工作制度不完善,基础工作不扎实,信用信息平台与各相关平台尚未链接,同时存在信用信息目录交叉,多头推送信息等情况。我们将进一步开展工作,加强协调,完善体制机制。三是全疆信用管理缺少专门机构、人员和经费支持。我区目前只有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成立了信用办,其余地州市均未成立信用专职机构,缺少专职人员,并且落实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资金较为困难,影响了相关工作的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扎实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部署,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如期实现2018年建成覆盖全疆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群和“信用新疆”网站群目标,形成“上联国家、下通地州,横向联通部门”的信息共享格局。二是扩大信用信息覆盖范围,赴新加入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信用信息目录调研工作,初步确定信用信息目录,并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及时调整。三是督促有条件的地(州、市)设立信用办或专职机构,增加人员编制,保证国家及自治区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

 

在自治区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诚信建设关系金融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关系新疆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系统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发挥社会信用体系牵头单位作用,联合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大力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等工作,为稳步推进“诚信新疆”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1.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和互联网风险专项治理,推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稳定运行

  一是联合自治区发改委制定印发《自治区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治理步骤和要求,对筛查出的涉金融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失信关联黑名单和失信重点关注名单的涉金融失信企业进行专项治理。二是在重点领域推动互联网企业重点整改机构的整改工作。截至2018年6月末,非银行支付领域企业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P2P领域企业正按整改计划开展。三是强化数据质量,加快信息采集力度。目前,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覆盖新疆地区银行、小贷、融担、信托、租赁、公积金中心等信贷类机构,依法依归准确记录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信用信息,实现法院执行、海关红黑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14类非银行信息的归集。四是推动信用报告在政府部门对企业评先评优、行政管理、项目招投标、两类机构设立准入、公务员录用和干部选拔、人事任免等领域有效应用。截至2018年7月末,已为全疆17万企业和1261万个人建立信用档案,采集信息覆盖全部信贷品种。

  2.配合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一是联合自治区发改委共同印发《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总体方案》,成立自治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实地调研38家成员单位信息共享需求,加快推进平台建设。目前,“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疆)”已经在政府电子外网运行,汇总整理了28家信用信息目录,归集信息14万条。二是联合自治区发改委共同推进“双公示”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梳理各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加大信息推送力度,进一步扩展联合惩戒机制范围。三是建立健全系统公开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程序,按规定对行政信息进行公示,并上报加载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同时提供给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据统计,人民银行共公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72笔。

  3.联合在重点领域构建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主体修复信用的宣传引导

  一是针对我区实名登记、政务诚信、电子商务、项目招投标、物流、打假等重点领域,加快行业诚信培育,着力推进各部门、行业间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和共享,不断完善重点领域信用奖惩机制。二是对非主观故意的失信行为加大解释力度,鼓励信息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并引导宣传积累信用方式。三是开展“阳光窗口”服务建设,在全疆多个服务大厅配备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提高信用报告查询效率。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征信宣传“八进+”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团场,进企业,进部队,进农村,进牧区,进景区)。截至目前,全疆共建立23个诚信教育宣传基地和163征信宣传工作站,开展宣传活动2040场,3547个接入机构网点参加,发放资料30.3万份。

  在工作中,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有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平台建设引导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用尚未发挥。平台建设还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信息归集整合面窄,缺乏必要的资金技术支持,且未形成系统、严谨、科学的信用服务产品给资金供给方使用,平台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各地区均存在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问题。一方面是在编人员较少,且人员流失严重;另一方面由于“双覆盖”和“下沉”工作任务重,各地区均缺少日常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保障人员,无法保证平台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今后,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聚焦总目标、打好“组合拳”,努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履行牵头单位职责,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抓好《工作方案》的实施,并配合自治区金融办继续开展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二是配合自治区发改委加快推进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推动各成员单位履行好信息报送职责,扩大新疆辖区“双公示”工作覆盖面。三是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民族团结教育月”等重要宣传时段为契机,加强对社会各界的诚信宣传教育。

 

在自治区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整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药行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督查等工作,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息息相关。近年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狠抓卫生计生系统诚信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1.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

  全区各地州市县均建有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承担全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医疗市场监管、计划生育等综合监督执法任务,查处卫生计生违法行为。借助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监督中心项目,建立了自治区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和政务大厅。各地依托自治区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实现全区卫生监督信息数据交换和共享,建成覆盖全区卫生监督机构的信息化体系。

  2.主动公示公开相关工作信息,强化社会监督

  新疆卫生监督网于2006年设置“行政许可”专栏,对行政许可审批和备案定期予以公示。2016年以来,随着医疗市场形势需要,对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分设“行政许可公告栏”“行政处罚公示栏”和“曝光台”,对行政许可审批、备案、执法检查等工作事项、依据、流程、时限及办理、处罚结果予以公示和公告。

  3.铲除非法行医滋生发展的土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黑诊所”、药店聘用卫生技术人员超出执业范围“坐堂行医”;严厉打击假医、黑游医,以及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黑美容店”等违法行医行为。对实施非法行医行为的组织或个人,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药品、器械,并处罚款,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或者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在“曝光台”上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面对复杂多变的医疗市场新形势,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坚持整顿与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并举,处罚与教育结合,从源头上整治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

  同时,我们的工作与上级领导要求和各族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不少差距。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些县市和部门对非法行医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存在着麻痹松懈情绪,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只停留在传达精神和工作部署上,没有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个别单位和部门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存在畏难厌战情绪,没有履行好应尽的职责,导致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医现象没有从根本上扭转。二是基层卫生机构执法能力和监督力量较弱。基层监督执法机构人员配置和经费难以适应繁重的医疗服务监督任务,尤其是农村医疗服务监督工作力量极为薄弱。另外,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等缺乏法律知识和卫生常识,没有鉴别非法行医的能力,客观上给非法行医提供了生存空间。三是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机制尚未形成。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单靠卫生计生部门“单打独斗”,很难取得实质性成绩,需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的长效监管机制,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打击和铲除非法行医滋生发展的土壤。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聚焦总目标、打好“组合拳”,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推进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通过新疆卫生监督网,集中公布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和医生信息,及时发布非法行医黑名单,持续整顿医疗服务市场,严厉打击违法行医行为,维护良好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二是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综合监督工作。标本兼治,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进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进行巡查和抽查,严肃处理非法诊所、非法广告、非法药店、非法坐堂行医等问题,坚决遏制非法行医行为反弹。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和群众举报工作力度。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声势,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同时,积极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和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和监督。

 

在自治区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自治区民政厅

  民政工作领域诚信建设与各族人民群众工作生活息息相关,事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自治区民政厅主要负责开展非法社会组织、“假彩票”问题和慈善捐助失信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社会各界普遍关注。近年来,我们聚焦总目标、推动总目标、落实总目标,畅通举报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惩戒力度,有力推动了社会诚信建设。

  1.开展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

  一是做好安排部署。联合公安厅印发《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专项行动的总体思路、主要措施、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召开视频会议,推进部署,明确任务,为整治工作提供保障。成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推进全疆专项行动,协调解决出现问题。二是抓好摸底排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实务及程序要求》、《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水平。通过利用互联网平台、微信等方式,收集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接受群众举报,并多次召开专项行动线索分析会议,梳理确定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三是依法取缔劝散。对确定的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按照要求进行调查和立案处理。截至8月30日,已对活动轻微违法的4个非法社会组织,在进行法治教育后予以取缔,对活动较少且尚未造成明显社会危害的6个非法社会组织依法解散。

  2.开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

  针对近年来存在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重登记、轻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社会组织长期不参加年检,处于僵尸状态、社会组织超业务范围活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等现象,召开自治区级社会组织清理整治会议,在全区开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截至10月上旬,第一阶段清理整治工作计划已完成,拟定注销社会组织198个,目前已有22个社会组织办结注销手续。

  3.开展“假彩票”问题专项治理

  一是严厉打击网售非法彩票,查处全区地下私彩和网络赌博,取缔非法彩票买卖。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打击互联网非法彩票,对所有审批设立的福利彩票销售网点进行彻底清查,并要求投注站内悬挂或展示《彩票代销证》。二是集中力量打击制假彩票团伙、伪造编造彩票、线上买票线下出售假票行为。安排自治区福彩中心给全区投注机下载《关于防范利用网络链接进行诈骗的警示》及通知,禁止各投注站按照非正规途径提供的未知网络链接和软件出票,同时主动协调联合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共同打击互联网违法违规销售彩票行为。三是加强对网络博彩信息的实施监控,严控滥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参与非法互联网彩票销售活动。同时,安排自治区福彩中心向各地(州、市)福彩中心及投注站下发《关于严禁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的通知》,正确引导销售员规范合法经营。

  4.实施统一代码信用制度

  一是下发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陆续为新登社会组织颁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登记证书,对存量社会组织逐步有序进行赋码换证。二是会同自治区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关于自治区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的公告》,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三是结合年检工作,对存量和新增社会组织,统一使用新版登记证书和统一信用代码,2017年底完成全区社会组织的赋码换证工作。

  5.开展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违法社会组织专项摸排工作。二是落实《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民政系统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报送机制,公开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三是通过动员社会力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方式,用强硬的手段坚决挤压违法社会组织滋生空间。

  同时,我们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非法社会组织发现、举报渠道单一,社会防范意识不高。二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力量薄弱,体制机制不健全,监管难度较大。三是互联网销售非法彩票现象屡禁不止。尤其是利用互联网销售的非法彩票打击难度大,严重影响我区彩票销售秩序。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聚焦总目标,打好“组合拳”,认真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决完成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对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社会组织,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二是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法人库及相关信息系统建设,推动社会组织数据管理和数据共享。三是联合各相关厅局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非法彩票的打击力度。

 

在自治区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自治区教育厅

  教育部门承担着教育、科研领域诚信建设的重要职责,在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责任重大。近年来,自治区教育厅聚焦总目标、打好“组合拳”,狠抓诚信考试教育,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完善教育领域诚信体系,集中治理教育领域科研学术失信、考试作弊等突出失信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

  1.加强教育系统诚信教育。一是把诚信教育融入课堂教育教学。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诚信教育进教材、进课堂,将诚信教育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二是把诚信教育融入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在各级各类学校坚持教育、管理、处罚和表彰相结合的综合管理措施,建立全学段、全方位的诚信管理体系。三是把诚信教育融入学校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体系,注重发挥文化的熏陶、教化、激励作用,将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潜移默化的融入学生的思想和行为。  

  2.加强科研学术诚信建设。一是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不断完善。推动我区高校建立完备的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和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各校均成立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纪检监察室、组织部、人事处、科学技术处及专家组成的科研诚信管理机构,大力加强科研失信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落实。二是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将科研诚信要求落实到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专项工作中,从项目指南、立项评审、过程管理到结题验收、监督评估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学校及个人,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切实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利用教育教学各环节全方位加强对高校科研人员、教师和青年学生的科研诚信宣传教育,特别是在入学入职、职称晋升、参与科研计划项目等重要节点、环节,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四是严肃查处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坚持失信零容忍,支持各学校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本校的相关依据相应处理了一批科研失信、学术不端教师。

  3.深入开展诚信考试工作。一是加强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坚持在各类考试中将诚信教育贯穿始终,广泛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考试违纪作弊、涉考犯罪等内容,要求考生知晓高考作弊将承担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有效防范和坚决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在国家级考试中,充分发挥国家教育考试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采取以防为主、防治并举的办法,发现违纪舞弊苗头,及时制止;发现违纪舞弊行为,严肃依规处理;对重大违纪舞弊事件,顶格处理。三是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部分心存侥幸的违纪违规违法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及时查处和曝光;对各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均按照程序及时上报教育部,由教育部统一进行公示曝光,并对考生违规违纪事实,记录在《考生诚信档案》。

  同时,我们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社会诚信环境对教育领域冲击较大。急功近利的社会风气和各行业领域存在的失信问题对冲了教育系统诚信教育成效,各类失信行为依然存在。二是科研失信和学术不端行为依然普遍存在。在高校科研学术领域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数据或捏造事实,买卖或代写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三是各级各类考试作弊情况屡禁不止。有些不法分子为谋取不当利益,传播虚假信息,组织团伙舞弊,销售作弊器材,甚至窃取考试试题,严重损害了考生利益,直接威胁到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今后,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努力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从教育行政管理、学术领域、招生考试、教师职称评定等方面着力,构建从教师到学生、从学校到社会、从教学到科研、从诚信教育到信用评价全领域覆盖、全方位着力的教育领域诚信体系。二是完善科研失信和学术不端处理机制,建设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增强学术共同体内生动力和自净化能力,共同维护良好学界生态。三是制定考试环境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完善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法治警示教育,着力构建集教育、约束、惩处为一体的教育考试诚信体系。

 

在自治区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负责牵头开展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专项治理,参与假药问题、开展拖欠工资问题及逃税骗税问题专项治理等诚信建设相关工作,社会关注度高,群众热切期盼。近年来,我们深入贯彻党中央治疆方略,聚焦总目标、服务总目标、推动总目标,围绕提高司法公信力建设,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1.推动形成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我们紧紧依靠自治区党委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后向自治区党委及政法委累计进行九次专题工作汇报。2018年7月全区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会召开后,积极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各联动部门之间的联合惩戒力度,形成了“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根据“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际需求,将联动单位扩大到全区38个单位和部门,在协助执行、执行联动以及失信惩戒上形成合力。

  在联动机制建设上,我们积极与其他部门保持着紧密合作。2017年 4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公安厅就《自治区高级法院、公安厅部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书》及具体合作事项再次进行协调对接,洽谈双方建立信息共享机制;6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召集新疆银监局、自治区相关银行及各试点法院召开促进会,积极协助各大银行查找问题节点,再通过不同渠道尽快予以解决;7月,新疆地方银行全部纳入全国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8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公安厅联合会签《关于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规范与公安机关对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的方式和程序。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21家金融机构实现了银行存款“查、冻、扣”功能,并于6月召开地方性金融机构网络查控工作推进会,明确新疆地方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查询和冻结功能上线时间;10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初步完成了与自治区特别侦查大队对接,利用公安系统“一体化平台”为全区法院执行工作提供支持,切实破解法院查人找物难。

  2.推动本级相关部门将失信名单纳入该部门工作系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我们严格贯彻落实失信惩戒机制,将失信名单的管理和规范纳入执行局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积极发挥失信惩戒机制作用,推动本级相关部门将失信名单嵌入该部门工作。一是以失信名单为基础,加强与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发改委合作,共同开展对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的专项治理联合惩戒工作。二是与自治区公安厅就网络协助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信息、车辆信息,协助实地控制被执行人车辆以及限制出境、打击拒执罪等,扩大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力度。三是协调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对非公经济人士的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积极发挥失信名单的惩戒作用,更好打击失信行为。2018年7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了2017至今的打击拒执罪情况及典型案例,产生良好反响。

  3.开展打击拒执罪联合专项行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集中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对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有效遏制部分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维护法律尊严。各地法院在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下,精心部署,狠抓落实,打击拒执罪联合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一是执行联动机制虽已建立但运行尚不健全。目前,全区执行联动还限于失信惩戒、财产查控、打击拒执等方面,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积极支持,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和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尚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打击拒执罪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法院网络查控手段需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机制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联动单位配合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主动性不强。四是部分执行案件财产处置变现难度加大,特别是一些设计标的数额大的案件,财产处置难度更大。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聚焦总目标、打好“组合拳”,进一步加强对拒执案件的指导,尤其是加大对拒执自诉案件的指导力度,加强与各执行联动部门的配合,通力协作切实解决执行案件“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找,找到难实际控制”等问题。同时,要进一步推进有财产案件执行工作,综合运用律师调查、审计调查、悬赏执行等财产调查措施,充分借助执行信息化手段,拓展网络查控系统,为“诚信新疆”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自治区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自治区扶贫办

  精准扶贫事关群众利益,脱贫攻坚责任重于泰山。近年来,自治区扶贫办在精准脱贫攻坚战中深入贯彻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把诚信建设作为贫困群众精神扶贫的重要内容,把诚信要求融入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工作氛围,为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1.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怎么退”,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内容的收集整理、对外发布信息、资料存档等工作,并建立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在自治区扶贫开发门户网站设立公开栏,及时发布政策信息。二是强化工作落实。印发工作方案,明确公开事项,内容包括扶贫政策、扶贫规划,扶贫项目、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三是主动请示报告。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规定,按程序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提供专题信息。

  2.及时向社会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一是及时公开贫困识别情况。遵照贫困人口“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识别标准,按照“一申请、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识别程序,对贫困群众进行识别后,将相关信息依规进行社会公示。二是及时公开贫困退出情况。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贫困退出实施办法》,对经实地核实和第三方评估检查认为达到脱贫退出标准的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公开贫困退出信息。三是及时公开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健全《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明确公告公示层级,及时公告公示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管理使用和扶贫对象受益情况,做到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与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推动入户项目公示到村入户,协调村委会在利用升国旗宣讲、村民大会时宣布公示,同时借助于全覆盖的驻村工作队走家入户、面对面向群众进行宣讲,形成了“立体化、全方位”公示网络。

  3.落实脱贫攻坚督战机制,健全投诉举报机制

  一是加强专项治理。制定《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和《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十不准”规定》,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二是开展重点任务督查。2018年第一季度自治区扶贫办4名副主任分别带队,实行三大片区包干、南疆四地州25个未摘帽贫困县全覆盖,开展为期1个月的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严督实查。三是实行联合督查巡查。组建联合督查巡查组,由自治区党委督查室牵头,扶贫办、南疆办、“访惠聚”办配合,力量统筹、队伍混编,分四个片区对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和2018年拟脱贫摘帽的3个县开展3次联合督查巡查。四是畅通监督渠道。公布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在新疆扶贫信息门户网站开辟监督举报专栏,设置扶贫办主任信箱,畅通咨询、投诉、监督渠道。目前,已解答干部群众咨询问题302条,12317受理有效反映问题线索21起。五是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由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审计厅分别组成专项检查组,委托第三方机构,重点围绕年度成效考核整改落实、制度建立完善、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管理、公告公示落实、监督检查开展等6个方面,对35个贫困县及脱贫攻坚任务相对较重的5个非贫困县,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瓶颈和短板:一是部分地县虽然按照贫困户识别程序开展识别工作,仍存在公开公示的位置不鲜明、民汉两种文字落实不够好等问题。二是个别乡村贫困识别公开公示工作宣传不到位,流于形式,群众知晓率低。三是个别地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在档案台账、信息采集、信息录入等方面不全面、不详实、不准确。

  学习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聚焦总目标、打好“组合拳”,我们要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广泛宣传精准扶贫惠民政策,使贫困群众全面了解政策、充分享受政策,激发内生动力,增强脱贫的信心。二是督促地县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夜校等,及时公开公示贫困识别、贫困退出以及扶贫项目安排、资金分配情况,不断提高贫困群众知晓率,加强社会监督。三是发挥好“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扶贫办主任信箱以及新疆扶贫信息门户网站监督举报专栏的作用,打通信息联系的“最后一公里”,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责任编辑:于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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