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怎么创?
辛文明
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形象魅力、发展活力、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是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能够直接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 文明城市创建以“利民惠民”为宗旨,是得民心、顺民意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一、关于文明城市的概念
文明城市,是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举止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
二、文明城市评选主要看什么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
2、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
3、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
4、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社会风气健康向上;
5、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6、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
7、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
8、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
三、评选文明城市的门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文明城市。
1、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严重违纪、违法犯罪;
2、发生社会影响大的暴力恐怖案件和影响民族团结的案事件;
3、发生有全区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四、文明城市的评选方法
测评方式: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考察、整体观察六种方法。由国家统计局专业调查员组成测评队伍。测评组将赴参评城市(区)进行实地暗访,采取入户调查与随机街访相结合的方式作问卷调查。一方面,按统计学抽样调查原理从社区中抽选一定数量市民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另一方面,到本地市民较为集中的区域进行随机街访。最后,以三年评选周期的总成绩为依据,确定入选城市(区)名单。
创建文明城市的难点是实地考察。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方法具体有三种:一是实景(情)模拟验证,如:拨打法律服务热线,拨打维权举报电话等;二是实地调查,即进入现场查证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测评标准,如:到社区查看相关工作记录等;三是实地观察,即根据实地观察要求,在实地考察点、在一定时间内,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观察。
五、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要领
1.原中宣部副部长、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世明:文明城市创建一定要围绕利民惠民做足文章,要做到:安民、便民、助民、乐民、化民;文明城市创建要做到一把手工程,书记咬牙,市长跺脚;文明城市创建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2.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夏伟东:领导要重视;文明办要强;工作要有长效机制;人民群众要得实惠。
六、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机制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工程,需要切实解决创建体制机制停留在纸上嘴上问题,需要真正体现在创建工作体制机制的强力有效运行。
(一)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对于复杂繁重的文明城市创建来讲尤其重要。只有完善的创建组织领导体制真正运转,创建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增色增效。
1、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并且把这种体制真正纳入衡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单位目标考核内容。
2、各级文明委(办)要切实担负起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加强指导的重要职责,建立工作协调会制度、情况通报制度,不定期听取汇报,部署工作,解决存在问题。同时,注重加强工作机构建设,人员落实,保障经费。
3、文明委成员单位要按照文明委创建工作安排和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展其长,坚持“两手抓、两结合”,把推进创建工作与做好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抓好本系统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做到抓机关带基层。
(二)教育实践机制有效运行,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在巩固过去行之有效方法的同时,积极探索新方法,做到长计划,短安排,创建工作持之以恒。
1、强化舆论引导作用。要通过丰富多彩的多种宣传形式,特别是主要新闻媒体要常年开设专题或专栏,做到报纸天天有文字图片,电台天天有声音,电视天天有图像,网络天天有更新,大力宣传本地涌现出的文明市民、文明新事,弘扬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2、切实加强市民教育。要开展评选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活动,利用“好人”宣传栏、报刊栏等宣传阵地和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构筑向善向上的道德高地。
3、广泛开展创建实践活动。丰富创建载体,大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巾帼服务队等评选活动,把创建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区,队所,班组,夯实创建基础,努力形成创建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4、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志愿服务基金会,建立志愿服务站点,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有计划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月评志愿服务优秀典型,宣传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5、强势开展专项活动。要针对群众反映多、整治难度大、标准要求高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攻坚克难,把集中整治的成果转化为长效管理机制。
6、坚持依法管理城市。把日常化、网格化管理运用到城市管理的每个环节,着眼于工作细节,解决重点问题与全面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建立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模式,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创建目标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
(三)创建文明城市各项工作具有大量的社会性、公益性,其投入需要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盘子。必要必须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是提升创建文明城市水平的重要保证。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各级财政作为创建资金投入的主渠道作用,根据各级财政的实际情况,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文明创建经费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保证创建活动的正常开展,每年办一批民生实事、好事。
(四)把强化监督、督查考评和评价追责机制作为推动城市文明创建常态化的重要抓手,有力推动创建工作各项目标的实现。
1、加强多层次、多方面监督。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专项视察、抽查、暗访等,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掌握群众的呼声和要求,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新闻媒体在加大正面宣传教育引导的同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舆论监督,曝光突出问题。
2、把督查考评和奖惩追究贯穿创建工作全过程。各级文明(委)办要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日常创建情况进行考评,建立创建工作台帐。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敢于强化督查结果运,表彰提拔文明城市创建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通报约谈问责问题突出或逾期不整改的单位、单位主要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始终推动创建工作的持续深入,不断取得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