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自治区文明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州县市(区)文明办集中开展以“文明餐桌、俭以养德”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
通知指出,文明餐桌道德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践行新发展理念、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的具体行动。各地要以提高各族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把文明用餐、节俭消费的生活理念贯穿融入公民道德建设的全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使之成为各族群众的思想和行为自觉,在全区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知强调,各地要在酒店餐馆、公共场所、建筑围挡、公共交通工具等,利用电子显示屏、橱窗展板、提示牌等刊播展示文明餐桌主题公益广告和提示语,让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要完善行业规范,指导和推动餐饮行业创新经营理念,分类分量销售,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引导消费者按需点餐、珍惜粮食,养成打包好习惯。要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内部食堂管理,在原料采购、饭菜制作等方面节省成本、杜绝浪费。要加强文明餐桌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不剩饭、不剩菜、文明用餐,养成节俭习惯,弘扬文明新风。要把文明餐桌要求融入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和各行各业的规章规范中,引导各族群众自觉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规范,绿色消费、理性消费,节俭用餐、文明用餐、卫生用餐,让俭以养德、俭以养性、俭以养身的理念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文明办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订文明餐桌道德实践活动的具体方案,明确工作内容、统一工作进度,做好工作安排,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文明餐桌道德实践活动。要会同食药监、商务、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研究制定推进文明餐桌道德实践活动的激励措施,推动文明餐桌道德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要建立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对文明餐桌道德实践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活动经验做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活动旨在推动在全区形成节约适度、文明用餐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11月10日,全区各地州县市(区)文明办将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的方式,在全区同时启动“文明餐桌”道德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