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博乐市文明委召开博乐市文明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博乐市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库尔曼江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李鹏新同志在自治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进一步领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坚持党对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的领导,统筹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理念,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增强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有力的思想指导、精神支撑和智力支持。
会议强调,要坚持把创城工作与落实总目标融为一体、相互促动。维护社会稳定,离不开崇德向善的正能量;实现长治久安,也离不开持续深入的精神力量支撑。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围绕总目标、聚焦总目标、服务总目标,切实发挥精神文明建设最紧密贴近群众、最深入影响群众、最广泛覆盖群众的优势,找准坐标定位,搞好总体谋划设计,增强精神文明建设与总目标的协同性、联动性,在抵御渗透破坏、教育引导群众、争取凝聚人心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最后,会议讨论了《博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规划(征求意见稿)》,并提出成员单位要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结合博乐市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为今后的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博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如期实现。(博乐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