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提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强调,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近两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创新社会治理手段,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全面开展“十星级和谐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将依法治理各项工作融入其中,出台多项政策鼓励百姓参与平安创建活动,实现了区域和谐稳定平安,其做法具有一定的推广借鉴意义。
“争得十颗星,荣耀满门庭;丢掉十颗星,无脸见乡亲。”
这句口号,如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各乡镇随处可见,如一粒粒种子,深深植根于广大群众和基层干部的心中,成为他们普遍认同的荣辱观。
打起鼓来敲起锣,挨家挨户挂“星星”……金秋时节,和硕县一年一度的“十星级和谐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迎来了“丰收”。
该县近8万老百姓,人人都是“追星族”。谁家有几颗星,往门头一看,一目了然。“星”多的人,说话底气十足;“星”少的,走路都抬不起头。
从居民、个体户到学校、机关、村场、企业,从“星星之火”到“星火燎原”,两年时间,和硕县创“星”活动在探索创新中走上了“星光大道”。
追“星”:面子里子都光彩
近日,和硕县举行2014年创建“十星级和谐文明家庭”表彰大会,50个“十星级和谐文明家庭示范户”披红戴花上台领奖,成了全县的“明星”。
光荣榜“星光熠熠”:除了“示范户”,还有“十星级”826户、“九星级”1108户、“八星级”1655户;共有11065户家庭参与创“星”,参评率达93.62%,较去年提高了9个百分点。追“星”已在该县蔚然成风。
“十星”有哪些?和硕县综治办主任王军生扳着指头给记者数:“平安守法星”、“诚实守信星”、“团结友爱星”、“计生健康星”、“卫生环保星”为“基本星”,未达到“五星”的家庭不能参与其他星的评定;“勤劳发展星(爱岗敬业星)”、“孝老爱亲星”、“教育文化星”、“文明新风星”、“助人为乐星”是“加分星”,“五星”以上挂牌,“八星”以上有奖。
奖是重奖。“示范户”每户奖励1300元,“十星级”400元,“九星级”300元,“八星级”200元;乡镇、村(社区)及单位也“配套奖励”,从80元到120元不等。2013年,该县共发放100万元奖金,今年的“红包”更有分量——近160万元!
领完“银子”,还有“福利”。“八星级”以上家庭可优先享受国家和县政府出台的惠农惠民政策。“十星级”家庭还可在信用社获取5万元授信额度,且利率优惠1至2个百分点;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
有奖就有“罚”。《和硕县“十星级和谐文明家庭”创建考核办法(暂行)》规定,除国家扶贫救助、优抚政策外,“五星级”以下的家庭不再纳入县乡及各部门扶助慰问范围;家庭成员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终不予评先晋优。
“星星”可不是好拿的,每颗都有“硬杠杠”。小到打扫庭院,大到遵纪守法,都关系着它的去留。
46岁的邓凯英在中粮屯河和硕番茄公司上班,去年因为所住的老旧家属院环境脏乱差,丢了“卫生环保星”这颗“基本星”,剃了“光头”。今年7月,她搬进了和硕县花园小区的新房,不但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每天还清扫楼道。8月,她家评上了“八星级”。
“星级”不搞“终身制”,可上可下,每年一评,干得好加“星”,干不好则会被摘“星”。
特吾里克镇文化社区有家小商品批零部,去年被评为“十星级”。可刚翻过年,该店就因疏于防范被盗。“平安守法星”的创建标准之一就是“一年内未发生火灾、盗窃及农机等各类安全事故”,该店因此丢了“星”,还摘了牌。
追“星”,追的是脸面,是荣誉。
评“星”:“比选任干部还严”
用“过五关斩六将”来形容评“星”之不易,一点也不夸张。
5月,居民自评申报。6月,村(社区)评审员小组(由居民代表、“三老”人员、楼栋长和社区干部组成)对申报家庭进行初评,拟定加“星”或减“星”;村(居)民代表大会集中评议,不记名投票。7月,乡镇评审委员会、县创建领导小组分别随机抽查。8月,定星授牌。9月,层层表彰。从春到秋,从“播种”到“收获”,和硕县第五小学老师宁宇经历了这场追“星”之旅。
初评中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有居民代表提出,宁宇去年是“八星”,今年申报“十星”,当中有没有“水分”?宁宇所在的特吾里克镇文化社区第16居民区的楼栋长介绍,宁宇今年为小区安装健身器材、组织文化培训,还利用寒暑假帮做生意的朋友跑销路,理应增加“勤劳发展星”和“助人为乐星”。这么一说,大家都服了。集中评议时,该居民区共129户投票,宁宇以126票当选“十星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