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在中央文明委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据悉,“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各种荣誉称号中综合性的最高荣誉称号。这是该厂首次获此殊荣,该项荣誉的取得,也标志着该厂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精神文明建设再创新辉煌。
华电红雁池电厂始终将精神文明建设放在与生产经营同等重要的地位,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厂党政不断加强创建活动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生活,重视加强凝聚力工程建设,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推动下,近年来,厂精神文明实现了快速健康发展。在2013年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零基启动”中,斩获自治区“百佳”文明单位称号。
在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华电红雁池电厂始终坚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回报社会,热心于公益事业。动员全体干部员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奉献爱心,成立“郭明义爱心团队”,深入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同时深入开展党、团员示范岗活动,带领全体员工开展各项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树立企业形象。
近年来,华电红雁池电厂以大力践行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评选“最美红电人”、“讲文明树新风”、“道德模范评比”、“道德讲堂”等主题实践活动为重要载体,引导员工积极融入各类文明创建活动中,员工素质得到极大提升,企业社会贡献度和美誉度不断提高,以实际行动彰显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讯员于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