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以争创自治区文明县提名县为契机,以加强对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为重要抓手,强化细胞工程建设,以创建督查促文明创建整体实效。
5月23日—29日,县文明办组织业务骨干分三个督查组深入相关单位、村(社区)开展精神文明单位、文明村创建工作督促检查。督查组紧紧围绕文明单位、文明村测评体系创建活动、民族团结、文化建设、道德建设等测评项目通过听取主要领导汇报、实地查看环境、宣传氛围、文化活动场所使用、电子档案等形式开展检查,督促检查村、单位102个(其中:已命名自治区文明单位参与“零基启动”创建单位9个、地区级文明单位参与“零基启动”创建单位24个;新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9个、文明村6个;新申报地区级文明村33个、文明单位7个、文明乡镇1个;届满复验自治区级文明村3个、地区级文明村10个)。
长期以来,于田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建设美丽乡村为主题,以大力提升农民素质工程为宗旨,以抓改善环境治理脏乱差,抓乡风文明去极端化,治理吃吃喝喝、游手好闲、赌博、好逸恶劳等不良风气作为两大任务,以依靠农民、统筹各方、城乡一体为抓手,以文明村镇创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最美家庭评选、农村文化广场活动等工程多措施抓好文明村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村民文明素质,提高乡村整体文明程度,推动提升引领村民发展致富能力。
于田县文明单位以“提高素质、凝聚力量、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为创建目的,以“五个一”即“一堂、一队、一桌、一牌、一传播”工程为重点抓创建,认真开展讲文明树新风、评议身边的好人、“我们的节日”、法治教育、民族团结模范创建、文明科室、文明示范窗口等细胞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素质,传递文明,引领风尚,为各族群众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于田县通过加强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创建过程中的督促检查,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增强各单位、各村开展创建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切实将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提升能力、改进工作、争当先进、提高整体文明素质的过程,积极为创建自治区文明县提名县打牢坚实的基础。(通讯员廖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