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进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做好下半年文明办对乌苏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准备工作,乌苏市创建办及时采取五项措施:
一是抓测评调研,理清创建弱点不足。跟踪2016年新版自治区级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完成我市对城市文明程度指数的第一次测评工作、测评报告,测评成绩在媒体上公布,梳理查找我市测评失分项目和薄弱环节。同时,对照测评标准,要求城区各街道、社区认真开展社区文明创建问题自我查找剖析,市创建办也积极开展现场调研,找准问题,理清下步思路和工作重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意见。
二是抓机制完善,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自治区文明创建组织网络体系,梳理明确今年创建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和本办人员岗位职责,完善本办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创建局面。
三是抓检查考核,推进工作开展。制定考核方案,抽调城区街道、主要职能部门考核人员,组织考核培训,开展了全市机关部门、镇街半年度文明创建考核和社区第二次环境综合竞赛考核,准备召开社区文明创建竞赛汇报会,做好部门考核检查情况汇总,并通报结果。
四是抓督查督办,注重创建实效。围绕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开展文明创建专项督查督办活动,创建问题跟踪抓好督办落实。
五是抓文明宣传,营造创建浓厚氛围。对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宣传做一次专项督查,督促做好创建重点宣传,创建文明城市专栏,社区文明创建活动等。(通讯员史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