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是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大规模道德实践活动,是新时期道德建设的源头活水。弘扬社会道德力量,就要倡导全民志愿服务,开展大规模的道德实践活动。
首先,志愿服务提高了公民的道德认识。伴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学雷锋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志愿服务,作为一种新的道德实践形式悄然而起,并逐渐孕育成为一项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与国际社会接轨、适应社会发展、体现时代特点的高尚事业。“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让被动式的公民道德教育转向主动式教育,更多尊重了公民的自愿性,创造了多种平台引导着人们更加自发、自主地认识道德现象、道德关系、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更加积极主动地将道德经验、价值观念等转化为内在行为和表现,客观上提高了公民的道德认识水平。从2000年至2006年,“志愿之城”深圳的文明指数每年都要增长10.95%即是明证。
其次,志愿服务丰富了公民的道德情感。正如我国著名哲学家、国学大师张岱年先生所说,“道德所以为道德,在于不仅是思想认识,而更是行为的规范。道德决不能徒托于空言,而必须是见之于实际行动。”不进行道德生活实践,人们就不能不断地获得精神的能量,也就无法形成对社会、对他人、对自然的情感体验。而志愿服务正好为人们的道德生活实践提供了广阔的领域和途径。志愿者们在参与志愿服务,体现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同时,自己也获得了一种道德体验和感受。这种道德情感体验,是最为真挚也最为深切的,它摒弃任何的虚饰,深入影响心灵。就如很多志愿者所说的,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第三,志愿服务强化了公民的道德责任。人身处于社会之中,不管愿意与否,都必然要履行道德责任。而履行道德责任,要依靠内心强烈的道德信念。志愿组织则是培养和磨砺道德信念和责任的“道德学校”。正是通过志愿服务,“道德学校”把抽象而空洞的道德教育落到了实处,让人们在具体而实际的各类活动中,不断地陶冶自己,把奉献的品格深深植入灵魂深处,升华到与自身本能融为一体的境界。正因为如此,从汶川、玉树的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到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新疆亚博会;从扶老助残爱幼、践行文明礼仪、维护社会秩序、开展基层文化,到普及生态文明、绿化美化家园、清洁环境卫生;从社区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到需要帮助的各个角落,处处都闪动着志愿者的身影。
第四,志愿服务增强了公民的道德能力。提升道德能力,除了道德认识、道德意识之外,必须进行道德实践,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培养、锻炼和增强公民的道德能力。志愿服务强调自主参与,在参与中体现道德精神,在参与中发展道德能力,这种活动模式能使参与者的道德能力得到快速的锻炼和提升,并能得到社会和他人的认可和赞同,使道德行为带来的道德价值得到肯定。因此,世界各国都利用志愿服务体系,通过志愿服务培养青少年学生奉献、合作、利他的道德品质。
奉献他人,提升自己是志愿者的共同精神理念。但这种美好的信念、这种道德的传递,需要更多的参与者,需要让志愿服务成为大规模的道德实践活动。人人争当志愿者是筑起道德新长城的关键所在。
作者:辛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