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文明系列评论之六
深入学习宣传道德模范 形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道德模范是道德实践的榜样,是时代的英雄、人格化的价值观。1月6日召开的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提出:“深入宣传学习道德模范,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浓厚氛围。”推进道德建设,必须用好道德模范这一“精神富矿”,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不断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亿万群众的生动实践。
大美新疆,道德高地。2007年以来,在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中,新疆共有18人当选全国道德模范,在世人面前展示了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人的新形象;在四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中,先后有116人(集体)被评为自治区道德模范,在天山南北有效传播了正能量。
一是要充分展示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要运用基层巡讲、出版报告文学集、制作广播剧、拍摄电视专题片、举办事迹展览等形式,弘扬他们的高尚品德和崇高精神。各地要在各类媒体中开办“争做最美人物”专栏,让道德模范广为人知。“我推荐、我评议最美新疆人”网上活动是自治区文明办指导天山网、新疆文明网常年开展的一项活动,各地、各行业、系统要积极参与这项活动,做好投票组织工作,选树一批群众自己身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使投票评选的过程成为向身边“最美人物”学习的过程,进一步唱响“最美声音”、倡导“最美精神”,在网上打造正能量。2015年5月,自治区文明办组织庄仕华、热汗古丽·依米尔、艾克拜尔·依明、阿不力孜·买买提尼牙孜等11名全国和自治区道德模范,赴南疆五地州开展了13场宣讲活动,近万名干部群众现场聆听了道德模范的宣讲。通过道德模范真实感人的故事和现场互动交流,教育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做好事、当好人,有效推进“去极端化”工作。2016年要充分发挥我区18名全国道德模范、116名自治区道德模范的榜样示范作用,继续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走基层”活动,组织道德模范进社区、进村镇、进企业、进连队、进机关、进学校,特别是要到南疆重点乡镇(村)、到广大村民中开展宣讲,用道德模范的影响力教育引导群众,争取凝聚人心。在宣讲过程中,要特别注重设计互动交流环节,进一步增强村民在宣讲中的参与感,实现宣讲效果最大化。
二是广泛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道德模范是群众身边的英雄,是大家学习的标杆,他们的事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要运用公益广告、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道德模范的高尚品德和先进事迹,把道德模范的故事传开,让道德高尚的人成为广大群众心中的偶像。要鼓励各族干部群众立足岗位做贡献,让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人人争当道德模范。要邀请身边道德模范走进道德讲堂,引导各族群众向道德模范看齐,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社会氛围。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模范交流活动,使群众直接面对面、心贴心地与道德模范互动交流,更深入地了解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人格魅力,更亲近地感受道德模范的精神力量和道德情操,从而焕发起人们积极向道德模范学习、践行良好道德行为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是大力关爱帮扶道德模范。各级党委政府关爱帮扶道德模范,是体现好人好报价值导向、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安排专项资金、发动社会捐助、协调慈善救助、走访慰问关心等多种方式,让道德模范在工作上、生活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支持,在全社会树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要根据道德模范的困难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住房、就学、就业、就医、养老保险及子女就学、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对日常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资助;在入党入团、选举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评选各类先进人物时,要向道德模范倾斜;在安排疗养、外出参观学习等方面,应对道德模范予以照顾。自治区设立关爱帮扶道德模范专项经费。各地州市文明委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由本级财政设立关爱帮扶道德模范专项经费,制定帮扶本地州市范围内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具体办法。(辛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