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今天辛文明为大家带来《说说我们的核心价值观》系列文章第二篇:《从社会层面说说我们的核心价值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全社会的价值取向。社会是人与人各种关系的综合体。如果社会没有一个共同价值取向,人人各行其是,那就非乱套不可。试想乱了套还向社会吗?那样就人无宁日,国无宁日,像十年文革那样。所以说,一个社会,必须有一个公共的社会价值取向,它是社会稳定的前提和基础。
马克思说过:“个人的自由是其他人自由的前提”。这是说“自由”并不是一个随心所欲的胡来,他的前提是不损害他人的利益、自由。只有保证人人自由,人人之间才谈得上平等。每个人生来就有天然的人权,而这“天赋人权”是不受他人干预和操控的。所以,中央才提出了自由、平等、公正、法制。所谓公正,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人治历史太长,人治还大行其道,故现在强调法治,是符合中国现行情况的。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取向应当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只有这样,人人才能享受到价值尊严,才能稳定和谐,国家也才能长治久安,人民幸福。
在此,我提出一个问题,即“德治”的问题。治是一样的,但德与法却不一样。德是提高人的修养和行为,法是外在的硬性规定。如果德治在先,犯法的人就少了。所以我说,德治是本,法治是标。德治是治心治行,不违规律。德治是防患于未然,法治是补患于事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德治法治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