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乌鲁木齐市召开驻乌中央、自治区、军区、兵团、武警各机关单位负责人会议,提出了首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驻乌单位怎么办的课题。
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形象魅力、发展活力、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有力抓手,是一块具有影响力和综合价值的金字招牌,是各城市竞相追求的目标。2011年乌鲁木齐市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2015年参加了中央文明办第一次测评。当前,首府创城工作进入攻坚期。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这个问题上,只有参与者,没有旁观者。驻乌各单位在首府创城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走在前列当好表率。驻乌各单位工作作风好、工作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在精神文明创建方面有着深厚的基础和突出的优势,是首府创城工作的示范窗口和引领力量。驻乌各单位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表率意识,不断巩固前期创建成果,捍卫自身荣誉,积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和参与基层创建工作,继续在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中走在前列、当好表率,努力完成各自承担的创建任务。
(二)要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所有驻乌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同责任。驻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城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层层动员、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尤其要健全领导指挥,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乌鲁木齐市创城办将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创建活动的业务指导,随时掌握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及时向市委提出意见建议,帮助驻乌各单位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要细化目标明确责任。2015年乌鲁木齐市与各驻乌单位签订了共建共创责任书,并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明确了创建理念、创建内容、测评考核等工作要求。驻乌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要求,对各自责任范围内的任务进行全面梳理,对重点任务和差距较大的指标进行逐项研究,有针对地制定措施,盯住目标往前赶,带着压力抓落实,确保达到国家考核验收标准。特别是个别承担独立实地考察的单位,要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高标准高水平地做好工作。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对涉及创城的各项工作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同时,高度重视测评“一票否决”和加分项目,做到“一票否决”不能有、加分项目不能丢。
(四)要营造浓厚创城氛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群众性实践性很强的活动,其成效取决于干部群众的参与程度。驻乌各单位要聚焦创城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和宣传手段,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主题宣传,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热情,特别是抓住时机大力培育现代都市文明新风,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落地生根,引导机关在争创“文明单位”中争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窗口单位“一诺千金”,企业负责任地做产品,形成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人人支持文明城市创建的浓厚氛围。(辛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