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文明办重点工作解读之五——
着力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2013年1月召开的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上提出,要着力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2012年4月,全国文明办主任培训班上提出要精心组织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目的是促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常态化,使大家感到竞争压力,不断保持良好工作势头,不断加大创建力度。
文明城市是指一个城市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较高,且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城市。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是一个城市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是对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最高评价,是一个城市各种荣誉称号中综合性的最高荣誉称号。
创建文明城市,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龙头工程。在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中,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主要任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多办实事,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坚持“八项标准”(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思想教育广泛深入,道德建设扎实有效;创建工作蓬勃开展,各族群众普遍参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美宜人;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社会服务优质规范;民族团结不断巩固,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科教文卫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打造“八大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
近年来,中央文明办始终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三大创建”的重中之重着力推进,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不断提升文明城市的创建水平。一是切实体现利民惠民。要把文明城市创建做成民生工程,变成便民、助民、乐民、化民的具体事情,分解到各部门各方面,齐抓共管,抓出成效。二是塑造好形象、好品质。塑造好形象就是建设优美环境,引导人们崇尚自然,善待生态,平衡心理;应对城市化进程,建设优良秩序,引导人们明礼守法,谦恭友善,和谐相处;应对市场经济进程,强化优质服务,引导人们以义为先,诚信做人,礼貌待人。塑造好品质就要在深化内涵上下功夫,建设德城市,引人勤劳善良。用典型示范,引人见贤思齐;用实践养成,引人择善而处;用修身律己,引人正心诚意。三是不断完善创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文明城市的动态管理,继续开展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逐步形成常态化机制。
根据中央文明办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创城”实际,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应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见成效:
推动发展抓创建。经济发展是城市文明的基础,也是“创城”的根本任务。提升“创城”水平,必须把加快经济发展摆在头等重要位置,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把“创城”工作作为推进经济发展、优化城市环境、造福各族市民、提升文化品位、增强城市凝聚力的实践过程,全面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全面协调发展,为文明城市创建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提高素质抓创建。精神文明建设说到底就是做人的工作,在人的头脑里搞建设,就是建设精神。创建文明城市要突出思想道德建设内涵,把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高广大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上。一是要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大力宣传、不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大力培育和弘扬新疆精神,使之内化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和基本道德规范,形成科学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在努力打造城市的好品质上下功夫。要把思想道德建设贯穿于“创城”的始终,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把道德讲堂建设、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文明餐桌行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和文明风尚传播等重点工作,以实施“工程项目”的办法加以推进,提升市民的道德自觉和道德水准,建设道德城市,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利民惠民抓创建。利民惠民是“创城”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突出民生建设,创建惠民。创建文明城市,要突出“为民、利民、惠民”这一价值导向,紧紧围绕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提升城市好形象来展开。要在抓好硬件建设的同时,在改善软环境、解决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多做文章,多办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要在建设优美环境、建设优良秩序、强化优质服务上下功夫,使“创城”过程真正成为社会持续提高的过程,让广大市民生活的更加幸福、更具品质,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的幸福指数和城市的美誉度。二是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创建靠民。要坚持群众路线,切实做好组织动员群众的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创城”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做到谋化精神文明建设思路向人民群众问计,落实精神文明建设任务靠人民群众参与,衡量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由人民群众评判,依靠人民群众和智慧和力量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前发展;要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共抓共管,努力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大力实施创建工作“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成效评价、投入保障、绩效考核、督察督办和激励问责等机制,以长效化的测评考核机制查不足,以长效化的综合管理机制要基础,真正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既经得起检查考评,更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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