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昌吉州党委研究同意,州党委办公室印发了《昌吉州“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日”实施方案》,确定每年五月第一个星期日为“昌吉州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日”,以全民参与公益、互助交融共享为主题,全面推广全民公益活动。
《实施方案》指出,实施全民参与公益活动要坚持党政主导,全州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都有组织、参与“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日”的义务,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及家属带头参与公益服务活动。要坚持个人自觉自愿与组织动员引导相结合,带动和吸引社会各界、各族群众自觉自愿参与公益活动。要把公益性放在首位,密切关注群众所想所盼,持续、有效地凝聚社会正能量。要提倡人人参与公益活动,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坚持把开展公益活动与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实现“六个走在前列”,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实现以公益活动推动中心工作落实、以中心工作落实促进公益活动开展的深度融合目标。
《实施方案》强调,全州7个县市,3个园区,州直各部门各单位及自治区驻州单位要统一参加“昌吉州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日”,做到全州“一盘棋”。一是要开展服务社会稳定类公益活动。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组织开展维稳巡逻值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民情信息收集、慰问维稳一线单位和干部职工等公益活动;组织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科普知识普及、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动;组织开展安老扶弱、助残养孤、扶危济困、救助赈灾等弱势群体扶助公益活动,夯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社会基础。
二是要开展民族团结类公益活动。围绕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组织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认亲等公益活动,创新开展“小手拉大手”“同学语言”“共同劳动”等公益活动,开展党的民族政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公益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三是要开展助力经济发展类公益活动。围绕争做发展的先行者,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政策法规宣传、义诊送药、访贫问苦、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作风、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公益活动;开展助农增收、助农脱贫、义务劳动、农牧业知识宣讲等公益活动,帮助各族农牧民群众增收致富。
四是要开展保障改善民生类公益活动。着眼团结凝聚人心,组织开展文明出行、文明就餐、文明旅游、文明上网公益活动,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协会、工商户自愿为各族群众提供义务理发、义务修理、送文化下乡等公益性服务;组织开展爱心义卖义拍等慈善捐款活动,开展义诊、义务献血、义务心理咨询、应急救护知识宣传等医疗卫生公益活动;开展就业、教育、社保等方面的公益活动,提升各族群众的幸福指数和获得感。
五是要开展保护生态、清洁家园类公益活动。结合“两清两美一绿”一号工程,继续组织开展清洁家园、美化环境、清除城市“牛皮癣”等环境整治公益活动;开展义务植树、生态保护知识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无害化处理、农田残膜治理,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结合美丽社区行动,集中力量开展社区卫生整治,捡垃圾、擦设施、治“七乱”,优化社区居住环境。
《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要设立公益活动办公室,州直各单位要成立公益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公益活动组织机构。州四套班子领导要带头参加联系县(市)的“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日”活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组织、参与公益日活动。要求全州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支持、组织、参与公益活动。各县市(园区),州直各单位和驻昌单位要建立健全考核督查、激励奖惩、追究问责等长效机制,并通过项目支持、评优表彰、召开观摩会、现场推进会等方式加大推动力度。(通讯员李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