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扎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建设提供丰润的道德滋养。
坚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注重道德养成教育。在公民道德建设月中开展“321道德实践活动”(即开展三项活动、启动两项评选、举办一项比赛),聚焦“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以月促年,多角度全方位的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2017年以来,全州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道德讲堂活动520余场次,举行“我是中国公民”宣誓活动400余场,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170余次,举办第二届自治州民族团结“大美新疆·大爱故事”讲故事大赛,全州开展各级比赛50余场次,参赛选手85名,向自治区决赛推荐选手6名,受教育群众达万余人次。道德实践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切实营造了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良好氛围。《博州组织开展321道德实践活动》信息被中宣部采用。
坚持抓好典型人物评选,注重道德风尚引领。一是开展第五届自治州道德模范评选,经评选推荐领导小组会议评议、投票、公示、审定等环节最终确定12位第五届自治州道德模范人选。二是启动第一届自治州文明家庭评选,确定表彰自治州文明家庭10户,向自治区推荐候选家庭3户。三是每月开展“最美博州人”评选,评选活动按行业、系统分为10个类别,每月按类别评选10人,年底集中表彰100人。2017年以来已评出“最美志愿者”,“最美警察”和“最美医护人员”各10名,累计收到投票196576张。四是积极推荐“中国好人”“最美新疆人”,2017年上半年,博州入围“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评选活动候选人13人,其中,1人荣登“中国好人榜”;入围“最美新疆人”评选活动候选人50人,其中20人当选。
坚持做好文明创建工作,注重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提升。一是配合指导协助博乐市做好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验收工作。二是安排部署自治州文明单位“零级评选”和自治州文明乡镇(村)评选推荐工作,在精河县、温泉县举办文明创建工作培训班上进行授课,有效提高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村)的整体创建工作水平;8月下旬将启动自治州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村)测评验收工作;积极探索文明单位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做好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年度测评准备。三是筹备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会,多次深入乡村调研,指导各县(市)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突出特色、打造亮点,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验推广打好基础。
坚持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注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培育。州文明办自3月起对全州13个中央项目乡村学校少年宫进行考核评估,向自治区上报了2016年度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6月16日在博乐市召开了自治州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推进会,州文明办、教育局、财政局、各县市相关部门及项目学校负责人70余人参加了推进会。我州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紧扣爱国主题、凸显地域特色、普惠乡村儿童、呈现多彩效果。(博州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