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提出:
用创城工作的实际效果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自治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现场
8月18日召开的自治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要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实际效果,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精神动力、道德支撑和强大正能量,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田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形象魅力、发展活力、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截止目前,新疆有库尔勒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数量在西北五省区中最多;乌鲁木齐市、若羌县、昌吉市、博乐市、阿克苏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35个县(市、区)荣获自治区文明城市(区、县)。
会议指出,创建文明城市是整个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龙头工程,要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各族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各族群众生产生活质量,最大限度的争取凝聚人心,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成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举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展示新疆形象的重要平台,推进城乡共建、建设美丽新疆的重要载体,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行动。
会议强调,创建文明城市作为新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紧围绕总目标开展工作。各地要紧紧抓住事关总目标实现的重点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紧迫任务,找准着力点、把握关键点,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文明城市创建凝聚人心的特殊作用,突出价值引领,突出创建重点,通过打造优美环境、培育优良秩序、提供优质服务,把创建成果落实到改善民生上、落实到惠及当地上、落实到增进团结上,让各族群众生活得更安全、更幸福、更和谐。
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委统筹协调、党政群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整体联动、合力推进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格局,行之有效地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各项任务落细落小落实。
库尔勒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3个全国文明城市,乌鲁木齐市、若羌县、昌吉市、博乐市、阿克苏市5个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在会上作交流发言。(新疆文明网 通讯员:辛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