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新疆家庭文明建设丰硕成果,展现家庭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文明家庭创建活力,厚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基础,经自治区党委批准,2017年4月,自治区文明委组织开展第一届自治区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5月9日,自治区文明委召开第一届自治区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启动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评选表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宣传发动、筛选把关、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综合评定等环节,严谨有序地完成了评选组织工作,并把评选的过程变成了向文明家庭学习的过程,使这项评比活动热在了基层、热在了群众。对于各地、各部门推荐的文明家庭,自治区文明办认真进行审核,并按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务会要求,征求了自治区妇联、总工会、团委的意见。近日,自治区文明委将授予米提卡家庭、汉族家庭、哈萨克族家庭等100户家庭第一届自治区文明家庭荣誉称号。
各地各部门要以这次评选表彰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开展文明家庭宣传学习活动,营造弘扬新时代家庭美德的浓厚社会氛围,按照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在会见新疆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疆700多万个家庭以自治区文明家庭为榜样,争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的传承者,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来源:新疆文明网 辛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