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吉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扎实开展道德实践活动,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了有力道德支撑。
一、围绕认知认同,实现全面立体融入。一是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阵地作用,在企业、机关、村镇、学校建设规范化道德讲堂4700余处。推进核心价值观实体化建设,打造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街景35处,主题文化墙3200余面。二是强化典型引领示范。培育选树“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王桂珍、全国道德模范张新、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沙尼汗·艾塔木等一批典型人物,3个公益团队和志愿者荣获全国志愿服务“四个一百”荣誉,推出“最美新疆人”116名,引领善行义举、彰显文明新风、凝聚正能量。三是实施载体化工程。围绕核心价值观,组织广大群众通过书画、剪纸、文学、摄影、黑陶等艺术形式表达“24字”核心价值观,编印童谣、书画、剪纸、儿童画等作品集,促进文化惠民、文明育心。
二、围绕“常态化、长效化”,强化道德风尚培育。一是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新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昌吉市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村镇、单位、家庭、校园数量大幅攀升。二是推开全民公益活动。积极推进公益之城建设,全州志愿者人数占城镇常住人口的比例达到21.4%。出台《昌吉回族自治州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条例》,推动全民公益机制化。以项目化管理推动全民公益品牌化、常态化,“阿同汗”“情暖空巢”等一批群众喜爱的公益品牌相继涌现。三是加强公共文明引导。全面推进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四大行动”,广泛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旅游·你就是风景”“网络公益在行动”等主题活动,营造了整洁、文明、有序的良好氛围。
三、围绕贯穿融入,做到全民参与践行。一是融入民风民俗和人生节点。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通过张贴道德箴言春联、悬挂四德灯笼等形式,丰富道德内涵;结合入党、结婚等重要人生节点举行相关仪式,大力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二是融入村规民约和家风家训。扎实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活动,修订完善村规民600余篇,整理传播家风故事、家训家规3700余条,引导人们从点滴做起起规范行为。三是融入中小学思想教育。将核心价值观、“四德”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社会实践,开展“新时代好少年”“民族团结好少年”等评选活动,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通讯员 辛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