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文明办拟召开会议,向乌鲁木齐市、昌吉市反馈2017年文明城市测评情况,推动两个城市保持清醒头脑和正确认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提高创建水平,确保全国文明城市荣誉实至名归。
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形象魅力、发展活力、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各地竞相追求的城市品牌。2017年,在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中央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组织专业统计调查人员对乌鲁木齐市、昌吉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综合测评,乌鲁木齐市、昌吉市成功入选。
自治区文明办根据中央文明办组织的2015年、2016年、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地级提名城市年度测评、县级提名城市综合测评以及委托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对乌鲁木齐市、昌吉市测评情况,对两个城市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找出了在常态长效创城工作机制、市民文明素质、城市管理、城市服务、公益广告宣传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短板。力争通过查找问题,补齐短板,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推动两个文明城市更加突出利民惠民、巩固创建成果、注重创建过程、保持常态长效,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