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博乐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理念,举全市之力,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特别是今年再次吹响集结号,向全国文明城市冲刺。
一、狠抓创城督查,落实各项责任
博州党委、政府始终把创城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来抓,指导督促博乐市着力构建“1+6+3”工作体系,即1个创建指挥部、6个工作推进组、3个督察工作组。博乐市按照州党委、政府要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创建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安排11位县级领导包联全市乡镇(场)街道,并按照“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的方式对各单位进度、存在问题进行督查,责令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解决。
建立“市领导抽查”“创建办督察”“牵头部门检查”“责任部门整改”四本台账,实行“一整改、二曝光、三扣分、四问责”机制;按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组织人员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7个测评项目、58项测评内容、120条测评标准进行细致分工,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单位责任领导及完成时限,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实行一天一查、一周一议、一月一评、一月一曝的“四个一”工程,结合开展 “创建+”活动进行评比,在电视台设置曝光新闻栏目,聘请30名人大代表为创建工作监督员,对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坚持民意沟通机制,通过智慧城市12345市民热线、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123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微信服务平台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监督举报,收集社情民意。
二、狠抓城市环境,造福市民群众
注重基础设施,实施水系打造、道路畅通、市政配套、园林绿化、街景提升、城市房建“六大工程”,投入10.5亿元,推进博州支线铁路、博乐公铁客运枢纽项目,博乐机场大道建成通车。实施环城绿化、工业园区绿化、S205线—飞机场绿化、城区绿化“四大绿化工程”,拆除关停小锅炉26座,新增电采暖30万平方米,全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让市民切身感受到天蓝、地绿、水清的优美环境。
建设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保障性住房1.9万套,实施棚户区改造9643户,减少贫困人口4828人;完成职业培训6750人次,新增就业8874人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73万人次;一大批民生实事落实见效,发展成果最大程度的惠及了民生、凝聚了民心,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创城带来的实惠。
按照“提高市区、辐射农村、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的总体要求,在加大城市建设和管理力度的同时,从农村村容村貌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入手,结合“城中村”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开展 “美丽乡村”建设;加大道路硬化、亮化、绿化、饮水工程建设,使全市农村基础建设和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改善;新建乡镇垃圾处理场4座、污水处理厂4座,乡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有效提升城乡整体建设水平。
三、狠抓市民素养,提升创城内涵
制定《文明市民公约》,制作“十准十不准”市民文明行为宣传挂图,引导市民克服生活陋习;在城市、乡镇、大街小巷,持续刊播创建文明城市宣传片;编写《携手共建文明城》群众快板在全市传唱,打造道德模范广场、道德模范街,以公益广告宣传推动公民道德教育,营造了全民参与的创城氛围。
常态化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博乐人”等系列评选表彰活动,先后评选出李满收、乌斯满江等道德模范98人;充分发挥“道德讲堂”教育阵地作用,加强“四德”建设,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先进事迹巡讲”等宣讲活动,2017年,博乐市共入围“中国好人榜”11人次,当选2人,入围“最美新疆人”30人次。
建立博乐市水滴志愿者服务平台,招募志愿者12000余人,成立 “阿达西”“爱心一元捐”“3+1助学”等28支志愿者服务队伍;将每月25定为全民公益日,积极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聘请1000余名热爱公益事业的义务监督员,每周开展文明劝导服务;设置13个文明示范路口,全年开展交通劝导活动,累计80000余人参与,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风气蔚然成风。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创城的成功工作经验,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工作,全力打好这场创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