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自治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座谈会召开后,自治区文明办及时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文明委主任李鹏新同志的讲话印发全区各地(部门)文明委、自治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和5个全国文明城市、12个提名城市文明委,要求各地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
各地迅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参会同志及时向当地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召开县(市)委常委会议和文明委全体会议,层层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库尔勒市、沙湾县、布尔津县、若羌县在县(市)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上,专题学习了李鹏新同志的讲话精神。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把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实践,转化为推进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具体行动。
各地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就如何贯彻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在实现总目标中立好‘主心骨’、提供‘动力源’、当好‘清除器’的具体定位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树牢‘一个总目标’、抓住‘两大任务’、开展‘三项活动’、做到‘四个坚持’、破解‘三大问题’、实现‘三个提高’”的工作要求,进行了再研究再安排再部署,努力做到创建文明城市和落实总目标融为一体、相互促动。乌鲁木齐市重新调整成立了以徐海荣书记担任文明委主任的新一届文明委;石河子市抽调机关单位48名同志组建了固定的“创城办”,专职落实市委对创建文明城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哈密市、喀什市、阿拉尔市拟于近期召开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再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博乐市制定了“一年打牢基础、两年攻坚克难、三年力争实现”的工作规划等。
5个全国文明城市和12个提名城市纷纷表示,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紧紧围绕聚焦总目标、打好“组合拳”和当地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重新修改2018—2020年创建文明城市三年工作规划,制定完善2018年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思路和贯彻落实方案,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一项一项细化措施,一项一项压实责任,一项一项抓实做实,确保全国文明城市不断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水平,提名城市在下一轮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