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午,自治区文明办召开反馈会,向昌吉市通报了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情况。会议旨在推动昌吉市面对全国文明城市荣誉,保持清醒头脑,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提高创建水平,保持常态长效,确保全国文明城市荣誉名副其实。
会议指出,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形象魅力、发展活力、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最高荣誉。虽然昌吉市在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入围,但在入选的50个县级市和县中排名最后一名。同时,昌吉市在创建过程中还存在“创建文明城市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常态长效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市民文明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要进一步改进、公益广告宣传需进一步提高水平”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全国文明城市实行的是动态管理机制,有进有出,有上有下。要坚持重在建设的工作理念,抓在日常、一以贯之,坚决摒弃“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思想,不能拿上牌子就沾沾自喜、盲目自大,更不能刀枪入库、马放南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把为民、利民、惠民体现到创建工作各个方面,把创建文明城市做成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幸福工程,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用绣花的功夫抓好文明城市创建,把创建文明城市的各项任务变成安民、便民、助民、乐民、化民的具体事情,把测评体系的要求一项一项分解到各职能部门,注重发挥好职能部门的作用,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防止工作棚架。
会议明确,2018年下半年自治区文明办将组织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对现有全国文明城市进行年度测评,把测评成绩作为下一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是否继续保留称号的重要依据。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组织开展暗访督查,帮助发现和查找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发挥好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形成人人参与创建活动、人人监督创建过程、人人珍惜创建成果的良好氛围。(辛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