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下午,受中央文明办和自治区文明委领导同志委托,自治区文明办在石河子市召开通报会,通报中央文明办关于停止石河子市全国文明城市资格一年的情况。要求石河子市文明委正确对待被停牌问题,深刻吸取教训,抓住一年整改期的机遇,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创建机构,完善创建机制,厘清压实创建责任,不断提高创建水平,确保在一年后能够顺利恢复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石河子市2015年2月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2017年11月蝉联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2018年4月被中央文明办停止全国文明城市资格一年。
通报会上,石河子市文明委负责同志表示,将严格遵守全国文明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从上到下认真反思问题,用更坚定的信心、更高的标准、更强的干劲,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以全新的面貌迎接2019年自治区文明委的复查考核。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在新疆的特殊重要意义,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举措、促进民生改善的重要载体、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展示新疆和兵团形象的重要平台,努力在破解创城工作与总目标“两张皮”、相脱节、破解创城工作重形式轻内容、破解创城工作中急功近利的问题“三大问题”上狠下功夫、取得突破,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石河子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广泛发动全市力量投入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要找准群众需求和创建工作的契合点,在抓好利民“十件实事”的落实,规范各类市场和早夜市管理,解决小区停车难,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管好占道经营、游商地摊、超标电动车、野蛮出租车和宠物出入公共场所等具体问题上持续用力。要通过基础设施的再完备、社会环境的再整治、公共服务的再优化、文化生活的再丰富,不断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努力让市民群众从创建中得到实惠、看到变化,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和对石河子市的满意度,为石河子市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凝聚人心、汇聚力量。(辛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