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明办,各地州市文明办:
按照中央文明办文件精神,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今年继续运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将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清明节为契机,充分挖掘节日蕴含的传统文化内涵和爱国主义情感,引导未成年人缅怀先辈、学会感恩,学习党史国史和英模事迹,感知幸福生活来之不易,继承先烈遗志、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优良传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实现中国梦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活动时间
3月31日至4月7日期间集中开展。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网上活动。在新疆文明网(xj.wenming.cn)设计推出专门网页,组织未成年人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签名寄语。各地要用好当地 “零距离”,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扩大网上活动覆盖面。
2、组织网下实践。举办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组织学生就近就便到红色旅游景区景点、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或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祭扫、献花和宣誓,慰问帮扶烈士家属,礼敬先烈先辈,培育爱国情感。
四、活动要求
1、精心安排部署。开展“我的中国梦”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是运用重要时间节点,引导未成年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清明祭英烈”活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组织好网上和网下活动,确保活动按时有效开展。
2、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同向发力,共同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各地文明办要加强与教育、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沟通联络,利用中小学校、家长学校、青少年宫等阵地,组织未成年人广泛深入参与活动。
3、注重工作创新。要加强统筹、拓展内涵,把中国梦学习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教育以及文明校园创建等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活动常态化开展。要因地制宜,根据未成年人成长需求,适应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特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活动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有效性。
请各地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未成年人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活动情况和总结请及时上报自治区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
邮箱:2398004@163.com
自治区文明办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