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文明交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总体部署要求,博乐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理念,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目标,加强教育引导、严格管理,整合社会资源,强化综合治理,同时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文明交通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成立了由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牵头,各乡镇(场)街道和6个成员单位参与的“文明交通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博乐市2018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高思想认识,具体细化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常抓不懈。
二、宣传教育结合,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大力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曝光”、交通安全“大警示”、客货运驾驶人“大教育”行动。借助博州广播电视台《身边》、广播电台《远山话交通》、“博州交警”、“平安博乐”等栏目和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向群众进行法律法规解读、答疑解惑,倾听群众建议,接受群众监督投诉,上半年共参加各类栏目40余次,曝光违法共计40余期,邀请媒体随警工作10次。二是结合宣传“七进”工作,深入辖区企业、单位、学校、社区、村镇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扩大群众对文明交通计划的知晓率,提升文明出行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上半年开展宣传教育培训150余次,受教育人员15000余人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理解和支持。三是在社区、广场、集贸市场摆放展板、播放录音及交通安全警示宣传片、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倡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三、严查严打严管,消除安全隐患。一是严格道路管控。以路面秩序整治为抓手,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文明交通创造优良的道路交通环境。城区加强高峰期时段道路疏堵保畅,严查“三驾、三乱、两闯、两线、三车”等突出违法行为,大力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黑车”、出租车、校车、特殊车辆专项整治,借助“两站两警”力量,持续做好夜查酒驾不放松,及时消除城市致乱、致堵、致祸隐患。农区突出重点车辆、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全面下沉警力,延伸管理触角,确保路面管控全覆盖。结合实际相继开展了拉运劳务工车、农村面包车及报废车专项整治,强化对G219线、S304线等道路巡查力度,持续开展降速行动,加大对客车、旅游包车、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等“四类重点车辆”的严管严控,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2018年1-7月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79074起。其中无证驾驶138起;酒后驾驶139起,其中饮酒驾驶60起,醉酒驾驶79起;超速行驶2382起,客车超员31起,货车超载50起,行政拘留66人,罚没总金额943.2443万元。二是强化源头治理。每月组织民警对辖区道路和重点要素进行隐患排查,并做好跟踪问效,确保道路基础设施完备。上半年共排查辖区隐患154处,已整改85处。同时牢牢抓住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放松,针对全市“七类重点车辆”进行全面摸排清理,针对7家客运企业、6家货运企业、5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及多家工矿企业,多次就车辆GPS应用、违法行为清零等开展安全大检查,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上半年,博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企业检查151余次,走访约谈164次,下发整改通知书98份,已整改问题37个,通过一系列举措,把紧了源头防控关,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壮大志愿队伍,开展文明劝导。州市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文明劝导活动8000余人次,并开展“文明交通随手拍”义务监督活动,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文明交通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博乐市将继续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为市民提供便利、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为博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博乐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