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共同主办了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在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中,新疆共有18人当选,当选人数是全国31个省(区、市)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共32个推荐单位中最多的。2008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新疆军区政治部、武警新疆总队政治部、自治区民委(宗教局)、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等主办单位联合举行了四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有116人当选自治区道德模范。
这些道德模范来自各族人民群众之中,既有人民群众的一般特征,又有自己突出的先进事迹,看得见、摸得着,可亲、可敬、可信、可学,有着坚实的社会基础,展示了各族人民良好的精神面貌,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表着社会进步的方向,在全国人民面前树立了新疆人的新形象。
聚焦道德模范,我们清晰地看到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爱莫高于爱祖国、爱人民,心里装着祖国、装着人民,才能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以自己的付出和牺牲、担当和进取促进社会进步,增进人民幸福。他们满怀对祖国、对新疆、对各族人民的无限热爱之情,自觉把个人价值追求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把个人的奋斗融入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历史进程中,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创造新疆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而贡献智慧和力量。
仰望道德模范,我们看到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定信念。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所在,也是新疆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他们把对祖国、对新疆的深厚感情,转化为积极做好促进各民族团结的工作,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坚决打击“三股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用鲜血和生命筑牢各族人民共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而不懈奋斗。
走近道德模范,我们看到他们是一个个有温度的人。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无私奉献体现着社会主义道德要求。正是有了这样的精神境界和道德品格,他们才能勇于伸出援手,做出不平凡的善行义举,把希望带给他人、把危险留给自己,把真情献给他人、把困难留给自己。他们树立助人使人幸福、奉献使人快乐的幸福观,追求高尚的人生价值,弘扬宝贵的利他精神,在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中找到真正的快乐,实现内心的充实,获得人生的美满,以春天般的温暖促进社会的和谐和睦。
在平凡中见伟大是道德模范的重要特征。无私与善良就在他们身上,无畏与勇敢就在他们心中,平凡和伟大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把每一件小事做好就是不平凡。他们“勿以善小而不为”,认认真真做好身边事,力所能及帮助周围人,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举手之劳做起,自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者。
道德模范身上集中体现了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职业精神。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满腔热情地投入工作,把工作岗位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是他们的一个鲜明特征。这一个个壮举背后,是他们对职业理想的不懈追求,对职业精神的始终坚守。他们的职业操守,是激励人们奋发有为、不断前进的强大动力。他们恪守职业道德、弘扬职业精神,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在推进新疆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创造一流业绩。
榜样感召世人,模范凝聚力量。时代需要道德模范来展示社会主流,弘扬民族精神,形成正面的舆论引导;人民需要楷模激励斗志,汲取力量,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犹如在巍峨的天山上构筑起的一座丰碑,彰显了榜样的力量和时代的风采,是引导我们社会走向文明进步的明灯。
作者 辛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