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长会议、自治区文明委和地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五把钥匙”为统领,以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促进民族团结为重点,坚持从教育疏导入手,围绕中心,把握重点,贴近实际,发挥文明单位在“去极端化”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争做“去极端化”的表率,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与文明单位开展民族团结创建结合起来。以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为契机,扎实开展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推动各族干部群众走动互动起来,加强交往交流交融的具体方案(试行)》要求,各文明单位广泛开展“面对面畅谈交心”“互学语言文字文化”“交朋友结对子”“联谊交流共建”“青少年融情实践”“互学歌曲舞蹈”“互访互助互拜”“访惠聚结亲戚”“民族团结一家亲”网上互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族干部群众走动互动起来,加强交往交流交融。各单位干部群众寻找身边民族团结的楷模,积极向报社、电视台、地区网信办提供新闻线索,发现、挖掘群众身边的民族团结感人小故事,用小故事宣传大道理,用群众的语言弘扬民族团结的正能量。
二是与文明单位开展“访惠聚”活动结合起来。各单位“访惠聚”工作队作为基层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力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围绕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要求,在广大农牧民中开展“访惠聚、结对子、交朋友”活动。充分发挥各文明单位“访惠聚”住村工作组作用,与村“两委”班子一同发动组织各族群众积极参与文明村队创建和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知识竞赛、文艺演出、趣味体育比赛等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切实推动各族干部群众走动互动、交往交流,在活动中增进了解、增进感情,进一步巩固地区“稳定形势好、群众基础好、民族团结好”的局面。
三是与文明单位开展“去极端化”大宣讲结合起来。各单位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张春贤书记关于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维护社会稳定和“去极端化”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一反两讲”和“新疆三史”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三个离不开”、“三个意识”和“四个认同”的认识和理解,引导各级干部群众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参与进来,尤其是文明单位更应该用主流声音的正能量占领精神文化阵地,积极发挥文明单位的行业优势,开展党员干部讲政策,教师讲现代知识,司法人员讲法治,医务人员讲健康,专业人员讲技术,群团骨干讲风尚等大宣教活动,推动形成“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人人都抓、人人都讲、人人敢讲、人人会讲的大宣教格局。各行业职能部门结合实际编印“去极端化”图册、宣传单等宣讲资料,建立宣讲资料库,更好地为“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提供素材,使各族群众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现实表现和危害,不断创新宣讲方式,丰富宣讲内容,使“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内容真正让各族群众听得进、记得住、传得开,达到凝聚人心的目的。
四是突出行业特点,发挥职能作用,与加强“五类重点人群”宣传教育结合起来。突出重点抓好“80后、90后、00后”、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重点转化人员五类重点人群。发挥教育、妇联、团委、工会等群团组织加大对妇女、儿童、青少年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民宗、统战部门加大对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宣传教育;政法、公安、街道社区加大对重点转化人员的宣传教育。在五类人群中难点和重点就是对流动人口的“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试行)》,建立党委领导,宣传部牵头,文明办、综治办、统战、工商、交通、客运、住建、公安、街道、社区等共同参与的流动人口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如外事侨务办公室要对出国的群体要加强宣传教育;住建部门要抓好各建筑工地的外来人口的教育宣传工作;交通部门抓好客运、货运司机的宣传教育工作;工商部门要抓好个体工商户的宣传教育工作;街道社区要抓好辖区房屋租住外来务工人员宣传教育工作;乡镇村队要抓好季节性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等,按照“谁管理谁教育,谁服务谁教育,谁用工谁教育”的原则,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讯员于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