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公安厅等部门下发通知,对以“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在全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做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着力提升各族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的重要抓手,是直接面向群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是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保障各族群众幸福美好生活、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举措。
通知要求,各地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发活动方案等方式对活动进行周密部署,在12月2日当天组织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倡导契合汽车社会、汽车文明的守法自律意识、路权规则意识、文明礼让意识,使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深入人心。要以文明城市创建为载体,深化城市交通秩序整治,严查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违法变更车道以及非机动车逆行、行人不按信号通行等影响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严管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加强现场教育引导力度,推动文明交通行动制度化、常态化,努力在全区营造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落实项目责任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扎实组织好各项主题活动,确保接地气、有成效。要广集民智,激发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大力倡导、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公益事业,促进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努力形成全民关注交通安全、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生动局面。
今年12月2日,是第六个 “全国交通安全日”。从2010年1月起,针对交通拥堵、车祸频发、不文明交通行为比比皆是的现状,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等部门按照中央文明办和公安部的部署,在全区实施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自2012年国务院批准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以来,各地先后围绕“遵守交通信号”“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七类违法”“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等主题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5次主题活动。(来源:新疆文明网 通讯员辛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