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新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系列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加强顶层设计、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实践层面转化。
一是起草印发《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中央《指导意见》《重点项目分工方案》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着眼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落实总目标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广泛开展前期调研,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实施意见》,经自治区党委审定印发。
二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调研论证。根据中宣部通知要求,组织各地党委宣传部和民族宗教部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专题调研,探讨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活动场所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了解掌握各地、各有关单位工作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推动信教群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对策建议。
三是大力选树宣传一批先进典型。抓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表彰等工作,乌鲁木齐市二道桥民兵连、阿克苏地区乌什县燕山运输公司获得“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荣誉称号;昌吉州呼图壁县“阿同汗”志愿服务队队长王桂珍获得“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首次开展“自治区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自治区岗位学雷锋标兵”评选活动。通过层层推选,赛力别克哈楞别克等10名个人被评为“自治区岗位学雷锋标兵”,自治区新疆大学志愿服务队等10个单“自治区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四是制作发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资料。结合新疆实际,积极协调、精心制作、及时发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日历、月历和“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宣传年历等主题宣传资料,推动核心价值观落小落细落实,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五是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对自治区现有四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形成《提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水平打造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教育阵地》专题报告。命名红军师师史馆等27个单位为第三批自治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推动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北庭古城遗址、吐鲁番市高昌故城申报自治区级和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开展长征主题纪念设施、遗址调研,明确红军西路军进疆纪念园(哈密市)和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总支队纪念馆(乌鲁木齐市)为新疆所属长征主题纪念设施、遗址,形成《新疆所属长征主题纪念设施、遗址综合普查报告》。(来源:新疆文明网 通讯员辛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