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文明办作出停止石河子市全国文明城市资格一年的决定,并要求石河子市在停止全国文明城市资格期间,不得在城市形象宣传广告和宣传材料、公共场合、正式公文中使用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今年3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党委书记、第八师政委邹跃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石河子市作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发生市委主要领导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严重损害了全国文明城市声誉和形象。停止石河子市全国文明城市资格一年,就是根据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作出的。
自治区文明委要求,石河子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要深刻吸取教训,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紧紧聚焦总目标、盯住总目标、落实中目标,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思想道德建设,注重创建利民惠民,加强城市精细管理,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健全创建工作机制,持之以恒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诺宜居的城市,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文明办已先后对全国13个全国文明城市采取了停止资格一年的惩戒措施。停止资格期满后,中央文明办将根据自治区文明委的考核意见,对石河子市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复查,视实际工作成效,决定是否恢复石河子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新闻链接: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1.党委“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责任意识不强,精神文明建设严重滑坡的,全国文明城市停止资格1年。
2.党委政府一把手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的,全国文明城市停止资格1年。
3.党委政府班子其他成员3人以上(含3人)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3分。
4.党委政府班子其他成员2人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5.党委政府班子其他成员1人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1分。
6.发生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案件,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7.发生侵害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或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恶性案件,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8.发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案件或重大消费安全事件,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9.发生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10.存在集中性、区域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窝点和市场,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11.发生重大走私贩私案件或存在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的窝点和市场,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12.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 全国文明城市停止资格1年。
13.发生重大文物违法案件、文物建筑火灾事故、盗窃盗掘文物案件和不可移动文物大规模消失情况,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14.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三年总成绩低于85分,全国文明城市停止资格1年。
15.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全国文明城市停止资格1年。
16.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全国文明城市停止资格1年。
17.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全国文明城市停止资格1年。
18.发生影响恶劣或大面积“黄毒赌”案件,全国文明城市停止资格1年。
19.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20.存在非法传销人员集中性、区域性聚集,或发生影响恶劣的因非法传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21.发生影响恶劣的网络犯罪或存在集中性、区域性网络犯罪窝点, 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22.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全国文明城市停止资格1年。
23.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未达标 ,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24.省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未达标,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25.在测评暗访中,市民对创建工作满意率低于70% ,全国文明城市停止资格1年。
26.在测评暗访中,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问题,全国文明城市停止资格1年。
27.搞“运动式”、“一阵风”创建,造成驱赶商贩、关门锁店等扰民乱象,或搞“迎检突击”,跟踪测评人员,引发负面社会舆论,当年测评成绩罚5分。
28.连续两次测评成绩排名末位,全国文明城市取消荣誉称号。
29.三年测评总成绩低于75分,全国文明城市取消荣誉称号。
30.在停止全国文明城市资格期间,创建工作仍无明显起色,社会舆论批评较为集中,群众意见较大,全国文明城市取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