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品牌说亮点】
伊宁县以文乐民 倾力打造“幸福杏乡”
伊宁县围绕“三个倡导”,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充分发挥以文乐民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们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
一、建用并举,推进文化阵地建设
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1200万元在县城兴建65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中心,投入1.2亿元兴建2.06万平方米的文化艺术中心,形成了以18个乡镇标准化综合文化站为主阵地,以75个村级文化室、135个活动场所为前沿,以80家文化大院、130个农家书屋为补充的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县95%以上的村建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和文化墙。此外,还投入5000多万元完善群众体育设施。同时坚持建用并举原则,举办活动2000余场次文体活动,参与群众达50余万人次。
二、扶持壮大,激发民间艺人活力
制定了《伊宁县民间艺人管理办法》,广泛开展民间艺人的培育选树工作,对登记在册的476名民间艺人进行考评,确定了80名文化带头人,县财政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助,并按照“一人带一村”的思路,每个村都组建一支以乡村文艺人才为核心、民间艺人为骨干的文艺队。
三、搭建平台,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结合农村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让各族群众在参与中感受文明、弘扬新风。
1、群众体育活动不断线。县、乡、村连续17年层层开展农牧民运动会。除设有足球、篮球、排球、田径等常规项目外,还增设了押加、且力西、赛马、叼羊等民族传统项目。运动会期间,还开展升国旗、村情发展知识问答、健身常识咨询等活动,使各族农民群众在健身的同时,也受到村情教育。今年的农运会参与群众达20万余人次。
2、“我要上春晚”接地气。在全县开展“我要上春晚”群众性文艺选拔活动,把小舞台搭在群众家门口,分片区开展文艺选拔活动157场次,参与演出和观看人员达12万人次。
3、电影下乡受欢迎。在全州率先开展“一村一周一场电影”放映工作,先后投入350万元购置相关设备、招聘工作人员,每年放映电影7000余场,观影群众近160万人次。此外,还结合农村实际,播放一些科技普及、民族团结、禁毒维稳等宣传片,让各族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熏陶和教育。
4、品牌文化活动展风采。打造新疆·伊犁杏花旅游节品牌。今年在举办开幕式、祥和杏园游园活动、广场系列活动及吉尔格朗河系列展销活动的同时,还邀请了中国广播艺术团和新疆杂技团到10个乡镇的15个村举办慰问演出,把以前只能在电视上看到的高水准文艺表演,送到了各族群众家门口。
5、传统民俗文化有特色。每年坚持举办春节晚会、纳吾肉孜节、古尔邦节文艺演出等节庆活动和草原文化周、庭院文化、文化惠民、百日广场文化等系列文艺演出,并在活动期间开展惠民政策宣传、清洁家园行动、礼仪志愿服务等,形成了“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主题、季季有赛事”的良好态势。
6、道德模范选树见成效。自2012年以来,每年开展“感动杏乡”人物评选表彰活动,并举办颁奖典礼,对当选者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表彰。建立“感动杏乡”典型人物库,截至目前纳入542名先进人物,其中3人被评为“中国好人”,1人被评为全国“最美村官”,1人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模范,2人当选自治区最美家庭,7人当选州级道德模范。胡地亚于孜乡盖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元敏的事迹,在全疆广为传颂。
和硕县深化文明小细胞创建
和硕县充分发挥家庭这一细胞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开创出一条以星级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路子。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十星级和谐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平安建设的有力抓手,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县委、政府专门研究制定了《和硕县创建“十星级和谐文明家庭”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目标和任务,细化责任和措施,形成“县级主导、乡镇负责、村组主抓、群众自主”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督导考评机制。建立了以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分工负责、考核评定、督导检查为内容的工作机制,并将星级家庭创建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目标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考核,细化了工作台帐。三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将星级家庭创建活动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全额保障,2013年投入活动经费100万元,2014年将经费预算增加到150万元。
二、注重创建质量,细化评选标准。一是明确了平安守法星、诚实守信星、团结友爱星、计生健康星、卫生环保星、勤劳发展星(爱岗敬业星)、孝老爱亲星、教育文化星、文明新风星、助人为乐星等“十星”创建标准。其中前五颗星为基本星,实行一票否决制,未达到五星标准的家庭不能参与其他星的评定。二是严把评审关,规范运行程序。在评选中,严把“五关”(即家庭自评关、初评审核关、群众互评关、乡镇初审关、县级审核关),坚持“两级倒查”(即县、乡两级审核前均按一定比例对各星级家庭评选情况进行倒查),张贴“四榜”(即初评审核公示、互评公示、初审公示、各类奖补和优惠政策公示),防止出现“人情星”、“后门星”。实行“十星级和谐文明家庭”评选动态管理,每三年零基启动。实行每户一表,建档立卡,使评选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加大“星级家庭”的含金量。注重精神鼓励和政策激励同步进行,县级设置创建奖励基金,对“十星”、“九星”、“八星”家庭分别给予400元、300元、200元奖励补贴,乡、村两级参照不低于120元、100元、8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同时,以上家庭还可优先享受相关惠农惠民政策。
三、坚持正面引导,提升创建活力。一是动员干部群众参评。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分别召开创建动员大会,鼓励群众参与创建。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报刊等媒体宣传创建内容,开展学习培训,提高对创建活动的认知度,全县有9736户家庭参与评定,参评率达84.5%。三是加大表彰力度。对评选出的50名县级十星级和谐文明家庭示范户进行隆重表彰,每户颁发奖励金1000元。各乡镇也对乡级示范户进行了表彰,不断提升各族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