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明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交流材料】
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
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喀什地委宣传部
一、在强化认知上着力,凝聚社会共识
坚持“知”与“行”相统一,讲真实历史,树道德模范,促实践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各族干部群众价值共识。一是开展践行“喀什责任”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倡导”具体为“喀什团结我的责任,喀什稳定我的责任,喀什发展我的责任,喀什繁荣我的责任,喀什文明我的责任,喀什和谐我的责任”六项责任,使“喀什责任”成为全地区各族干部群众遵循的行为规范。广泛开展民汉干部互学语言活动,鼓励少数民族干部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干部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并将双语水平作为考核使用地直单位和乡镇主要领导的重要条件,引导各族群众成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实践者、维护者。二是建立先进典型选树机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月月推、层层选、行行评,广泛组织开展“最美基层干部”、“最美警察”、“最美母亲”、“最美医护人员”、“最美农村致富带头人”、“最美教师”、“最美援疆干部”选树活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发现身边好人好事,学习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使各族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
二、在“去极端化”上着力,约束背离行为
坚持把“去极端化”工作的要求体现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发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导向作用,着力制约有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落后习俗和行为。一是开展党员干部抵制“三非”、“四不”公开承诺。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中的表率作用和独特影响,全地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开向社会承诺:家庭成员和亲属不穿“吉里巴甫”服、不戴面纱、年轻人不留大胡须;家庭成员和亲属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接触宗教极端思想;家庭成员和亲属不收听、收看和传播非法反动宣传品,不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上下载、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和非法反动内容;家庭成员和亲属不报名和参加朝觐活动。与此同时,每个干部开展民族团结“五个一”(联系一名村(居)民、一名教师或医生、一名基层干部、一名宗教人士和一名个体工商业者)结对子、交朋友活动,在春节、元宵节、诺鲁孜节期间开展“我们一起过节”主题实践活动,各族群众一起包饺子、吃抓饭、送祝福,促进各族群众在相互走访走动中交往交流交融。二是积极探索推进《村规民约》。认真总结喀什市、疏附县制定和落实《村规民约》的经验做法,突出维护稳定、加强民族团结、解决“穿戴留”问题、规范婚丧嫁娶、弘扬新风正气等方面的内容,积极制定操作性强、符合实际、村民拥护的《村规民约》,不断提高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的能力。
三、在法治教育上着力,排除思想流毒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一反两讲”和“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意识,营造以法治权威压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浓厚社会氛围。一是深入开展大宣讲活动。认真抓好为期两年的地区大宣讲活动,突出“80、90后”青年、妇女、流动人口、宗教人士、重点人员等易感染宗教极端思想的群体,坚持集中教育与庭院式、走访式宣传相结合,做到群众在哪里、宣讲员的脚步就跟到哪里,哪里有群众、宣讲活动就开展到哪里,推动宣传教育入耳入脑入心,增强群众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免疫力。二是深化严打宣传教育。开办“平安喀什”电视专栏,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法治知识讲座、涉案人员忏悔等形式,向各族群众进行“一反两讲”宣传教育;深刻汲取“7•28”案件教训,制作“宗教极端思想把人变成魔鬼”专题宣传片,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等荒唐谬论;组织千名校长开展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宣誓和百名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发表公开信声讨暴力恐怖活动,正面引导舆论,传播社会正能量。
“去极端化”是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把各项任务落细落小落到实处,不断把“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大力选树 广泛宣传
积极倡导崇德向善的价值导向
伊犁州党委宣传部
一、大力选树道德模范
一是高位推动。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道德模范选树工作,将其作为推动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部署,及时指导,从人力、物力、财力等多方面给予有力支持。目前,已召开两次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大会,并形成机制。今年伊犁州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已于1月4日启动,目前正在投票,近期将进行表彰。二是形成合力。建立由州文明委主要领导为主任,文明办牵头,宣传、文化广电、教育、民宗、工会、团委、妇联和州直属各新闻媒体等部门单位组成的道德模范选树活动组委会。在评选年,组织好道德模范选树、宣传、表彰、帮扶等各项活动。在非评选年,定期和不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先进典型选树专题会,及时通报情况,部署相关工作,使选树工作机制化、常态化。三是建立网络。建立州文明办与各县市文明办推荐、选树网络体系,每月安排一个县市参与“中国好人榜”和“最美新疆人”推荐活动,并将入选情况纳入文明县市和年度绩效考核之中。建立与州直各新闻媒体的互联互通体系,既确保先进典型宣传常态化,同时又为发掘道德典型提供源源不断的人选和信息源。建立一支常态化的网络志愿者队伍,组织他们积极发现、挖掘、推荐先进典型人选,并通过撰写博文、评论等形式,传播社会正能量,引领网络文明风尚。
二、大力宣传道德模范
一是加强媒体宣传。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的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公民道德在线》、《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最美伊犁人》、《爱岗敬业诚信友善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美伊犁人》等系列专栏16个。积极挖掘和宣传各县市、各行业涌现出的“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130多人。截至目前,报纸刊登“最美人物”专题报道192次,使用版面44个;电视专栏报道162人次,总时长628分钟;电台集中播出密度每月达110次,宣传先进典型80人,每次时长达30 分钟;在伊犁新闻网、手机报等主要网站刊登宣传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消息700余条(篇)。同时加大在中央、自治区媒体的宣传力度,先后宣传了陈廷华、陈俊贵、李元敏、居马泰、刘开瑾、张学琴、周喜花等十余位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扩大了社会影响力。二是加大社会宣传。组织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充分利用道德讲堂、文明学校、板报、墙报、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灯箱、文化墙以及城镇广场、公园、街道、车站、公交车、楼宇等公共场所的电视屏幕、大型户外宣传牌,对道德模范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三是开展道德模范“六进”活动。积极组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军营,通过举办宣讲会、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传递道德正能量,让更多的人学好人、做好人、长好心、办好事。
三、大力关爱道德模范
一是政治上礼敬。每次道德模范表彰大会,都邀请州党政主要领导为道德模范颁奖;每逢春节、古尔邦节等重要节日,自治州和县市各级党政领导都要慰问道德模范,送去党和政府的问候和关爱;每逢重要节日庆典和盛大文化活动,都邀请道德模范作为嘉宾出席,以此提升道德模范的社会地位,形成争当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的良好社会风尚。二是生活上关怀。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从生活上关怀道德模范。尼勒克县不仅为全国道德模范陈俊贵及其爱人解决了工作编制,还为其分配一套98平方米统建房。霍城县为自治区道德模范朱义平一家解决了廉租房和生活低保,还为其重病父亲解决住院费15万余元。三是工作上帮扶。各级党委政府在工作、生产和事业上对道德模范给予大力支持和帮扶,助其更好地实现服务社会、奉献他人的人生价值追求。据统计,近五年来,伊犁州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累计帮扶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200余人,投入帮扶资金和物资等价值近千万元,为8名各级道德模范解决住房,为10余人发放困难补助,解决20余人就学、升学和就业问题,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在全社会树立了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