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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简讯》2015年9月(下)
时 间: 2015-09-29   来 源: 新疆文明网   
 

【他山之石】

以人为本、创建为民、共建共享

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武汉市文明办

 

  武汉市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领导重视程度之高、社会力量发动之大、市民支持参与之广、宣传氛围之浓、问责追责之严前所未有。全市上下咬定日标,重在建设、重在过程,万众一心,锲而不舍,全面践行“以人为本、创建为民、共建共享”基本理念,以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一、实施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强力推进。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阮成发先后主持召开市文明委主任会,市委常委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部署大会,中央和省在汉单位、驻汉部队、在汉高校同创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对创城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迎检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全市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市委副书记胡曙光任指挥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述永、副市长秦军任副指挥长。各区、各部门组建创城指挥部,区委书记及各单位一把手任指挥长。市、区、各部门都成立创建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全市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一线抓、全员上阵共同抓的工作格局。

  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城市创建全过程,努力争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

  新闻媒体持续刊播。市属报纸、电视广播、网站拿出重要版面和时段,持续刊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公益广告,形成规模。长报集团每个报纸每月不低于6个整版的数量刊载,全年刊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的公益广告约230余版。武汉广播电视台开设专题专栏,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长江网、汉网、武汉文明网等网站首页显著位置长期刊发十大主题公益广告,点击近600余万人次。

  社会宣传广泛覆盖。启动武汉市首届“讲文明 树新风爱武汉”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全市138条公交线路3800台公交车、56家出租车企业约14000台出租车,通过车身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公益广告。火车站、公交车站、地铁公益广告固定广告牌比例达20%,客运站达90%。各商场设立遵德守礼、创文明城市提示牌2500余块。移动、电信、联通3大运营商通过手机向市民推送“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诚信建设、志愿精神等公益广告短信,提升市民群众对“24字”核心价值观的知晓率。印制《做文明有礼的武汉人》宣传折页500万份,印发《告家长的一封信》,在全市中小学生及家庭中进行宣传动员。

  创新文艺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润物无声的文艺宣传,全市8个业务分团和13个区团1200多人组成的全市文艺志愿服务队,开展“百团千场”文艺演出社区行活动,穿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创建知识问答。

  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利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等手段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活动,组织开展先进事迹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五进”活动。以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为原型,共拍摄制作微电影15部,宣传片25部,动漫片4部。

  大力建设志愿者之城。出台《武汉市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培训和注册管理制度、服务项目对接机制、志愿者星级认定、嘉许制度和志愿服务回馈等一系列制度,升级改版“志愿武汉”网站,推出“志愿武汉”微信平台。全市全年共开展学习雷锋志愿服务活动6000余场(次),参与志愿者100万人次。吴天祥同志被评为全国“最美志愿者”,《光明日报》头版头条以《一个吴天祥 影响一座城》为题予以聚焦报道。江岸区百步亭社区健全完善志愿服务激励制度的经验推向全国。

  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让群众共享文明成果

  推进市容环境整治。深入开展城管革命,全市各区和相关职能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城区所有主次干道、道路两侧、背街小巷、商场周边、医院周边、汽车站、火车站、菜市场、城郊结合部等区域,以及门头招牌乱搭乱挂、户外广告、店外经营、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夜间大排档混乱等突出问题,逐街逐巷进行综合整治。对路面、路灯、电线、窨井盖、护栏、各种公共图形标志、交通指示标志、邮箱、公用电话、公交站牌、广告牌、公用座椅、垃圾桶、绿化带等公共基础设施和无障碍设施进行逐个检查、清理、维护。

  加强社会公共秩序管理。开展文明过马路志愿劝导等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制发《全市文明交通志愿劝导路口和文明交通志愿引导公交站台责任手册》,全市430个重点路口和325个公交站台,每天6000余名志愿者早晚高峰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常年坚持开展“我是友善武汉人”暨地铁排队日大型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公交让座日”敬老爱幼让座活动,社会反响良好。

  加强社会公共秩序管理。开展文明过马路志愿劝导等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制定《全市文明交通志愿劝导路口和文明交通志愿引导公共站台责任手册》,全市430个重点路口和325个公交站台,每天6000余名志愿者早晚高峰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常年坚持开展“我是友善武汉人”暨地铁排队日大型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公交让座日”敬老爱幼让座活动,社会反响良好。

  加强诚信建设。推进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设,不断完善企业、法人、个人的信用记录和信用公示制度,实现全市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发布制度,全年发布诚信“红黑名单”16次,337家“A级纳税人”、220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入选“红名单”;413名失信被执行人、76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78家食品药品失信企业、25名非法行医者等入选“黑名单”,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舆论环境,发掘宣传良心厂长徐家尧、新洲良心秤、“汉铁高中新疆班”等一大批诚信人物、企业、群体,引起社会广泛好评。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夯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

  开展文明城区创建活动。我市坚持开展三年一届的省、市级文明城区创建活动,不断修订完善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加强对文明城区的创建指导。加强对市级文明城区的动态管理,注重日常检查与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目前,我市及江岸区等11个城市(城区)被评为2011—2013年度湖北省省级文明城市(城区),江岸区等14个区获评市级文明城区。

  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加强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对不合格文明单位实行约谈、降级、摘牌等管理。印发《关于在文明单位中开展争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排头兵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市级文明单位结对共建美丽乡村活动的通知》及《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文明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全市1100多家文明单位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再立新功。

  开展文明新村和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突出环境整治,集中整治农村“五乱”现象,加大农村改路、改水、改厕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村垃圾“户投、村收、镇运、区统一处理”,建立和完善长效的环卫保洁机制,帮助农村治理环境污染,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极大改善。加强农民文化广场、农家书屋建设,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和好公婆、好媳妇、好妯娌等评选活动,开展道德评议,引导群众移风易俗,除旧布新,倡导文明新风。

  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创建全国文明

  制定工作制度。实行每周调度会制度,总结工作,查找问题,安排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共召开调度会50余次。实行每日例会制度,市创建办下设9个工作组每天早、晚坚持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度,梳理有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实行工作日志报送制度,市创建办各工作组、各区指挥部每天向市创建办报送工作日志,共报送日志2000余篇,编发《创建动态》200余期。实行问题清单制度,每天及时将寻访查找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市创建办联合市治庸办,以通报、督查整改通知等方式,第一时间将问题清单传达到相关单位,同时,实施登记、督办、销号制度,明确办理期限和要求,确保督查整改到位。我是对创城工作中发现的700多个重点问题进行了督办整改。

  完善责任体系。坚持“分工明确、各方负责、条块结合、协调一致”的目标责任管理原则,推进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的属地管理。向全市162家单位逐一点对点地制发《责任清单》,对全市城乡78类公共场所实施包片包点网格化责任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街道、社区、基层站所,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在实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不当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198人进行问责。

  坚持双月测评单月讲评。逢双月开展对文明程度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以及34个窗口行业群众满意度测评、排名,每月对“三站一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地铁轻轨站和机场)测评排名。逢单月召开测评工作讲评会,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测评排名情况,强化对测评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

  加强跟踪督办。对实地查找、热线收集、群众寻访发现的问题,采取下发整改通知单、工作提示函等方式进行督办。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将每日问题清单告知各责任单位,拍摄曝光短片并在市属新闻媒体播放,严格落实“回访”和销号制度,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责任编辑:于 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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