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自治区第一届文明家庭评选工作圆满结束
为充分展示我区家庭文明建设丰硕成果,展现家庭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文明家庭创建活力,厚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基础,经自治区党委批准,2017年4月,自治区文明委组织开展第一届自治区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5月9日,自治区文明委召开第一届自治区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启动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评选表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宣传发动、筛选把关、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综合评定等环节,严谨有序地完成了评选组织工作,并把评选的过程变成了向文明家庭学习的过程,使这项评比活动热在了基层、热在了群众。对于各地、各部门推荐的文明家庭,自治区文明办认真进行审核,并按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务会要求,征求了自治区妇联、总工会、团委的意见。近日,自治区文明委将授予米提卡家庭、汉族家庭、哈萨克族家庭等100户家庭第一届自治区文明家庭荣誉称号。
各地各部门要以这次评选表彰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开展文明家庭宣传学习活动,营造弘扬新时代家庭美德的浓厚社会氛围,按照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在会见新疆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疆700多万个家庭以自治区文明家庭为榜样,争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的传承者,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自治区下发《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志愿服务条例》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八部门《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精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近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民政厅等八部门印发了《自治区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治疆方略,认真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党的建设为正确引领,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建立健全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增强法律保障为重点,积极扶持发展我区志愿服务组织,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凝聚力量。
《意见》强调,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要坚持服务大局、统筹发展,正确处理志愿服务组织与其他社会服务提供主体之间的关系,统筹不同区域、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坚持分类指导、突出特色,遵循志愿服务组织发展规律,根据志愿服务组织类别和规模,指导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明确定位、强化管理,提升能力、突出特色,创新方式、拓展领域,不断提高志愿服务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作用,确保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正确方向,引导志愿服务组织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活动。坚持创新发展、多方参与,鼓励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引导民生和公共服务机构开门接纳志愿者,扩大志愿服务社会覆盖。
《意见》指出,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要坚持党委、政府领导,落实中央文明委和自治区文明委工作部署,各级文明办发挥牵头作用,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履行行政管理工作职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群众团体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表率作用,引导鼓励广大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公众人物等积极加入志愿服务组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意见》要求,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要逐步扩大财政资金的支持规模和范围,加强对志愿服务组织的财税政策支持,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志愿服务组织立足自身优势,承接相关服务项目。单位领导机构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单位、社区内部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给予经费支持。依法发展自治区和地方性志愿服务基金,切实加强管理,引导各类慈善基金购买和扶持志愿服务项目,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鼓励多渠道筹资为志愿者购买保险,为志愿服务组织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丰富多彩
2017年12月2日是第六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的主题是“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自治区网信办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联合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对“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加大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力度。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制作“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视频200余期,H5宣传作品10余期,主题微信620余条,制作《我在新疆当交警V1.0》《交通陋习的蝴蝶效应——加塞篇》《交通陋习的蝴蝶效应——滥用远光灯篇》等交通安全互动小游戏3期,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宣传作品阅读量800万余次,点赞和留言近200万条次。通过摆放展板、关注转发交通安全内容、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品等形式,扩大“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品牌影响力。12月8日,公安厅交警总队走进乌鲁木齐市多所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通过海报、儿歌等形式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校园中,让广大中小学生在关注“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同时,更加注意出行安全。
二是评选表彰“新疆好交警、好辅警、好司机”。公安厅交警总队策划制作2017年度“新疆好交警、好辅警、好司机”网络点赞活动,并通过人物报道、新闻专题介绍、海报宣传等形式推广“好交警、好辅警、好司机”候选人物先进事迹,据不完全统计,活动参与人数近80万人次。结合网络点赞活动结果,对各地上报的先进事迹材料进行了多轮筛选,最终评出了2017年度“新疆好交警、好辅警、好司机”。2017年11月26日,公安厅交警总队在新疆艺术剧院录制了《平安新疆行·2017》“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特别节目,表彰了2017年度“好交警、好辅警、好司机”。同时,组织制作“好交警、好辅警、好司机”H5作品,面向各媒体进行推送。
昌吉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结表彰大会
12月14日,昌吉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结表彰大会,对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65个先进单位、225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会议认真总结了昌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取得的工作经验、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
近年来,昌吉市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落实总目标的重要抓手,作为提高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载体,作为做好群众工作的民生工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市重点工作,认真安排、精心部署,为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基础和保障。
会议指出,要抓住获得荣誉的有利时机,催升创建热度,激发干事热情,继续广泛发动群众,坚持不懈地在学中干、在干中学,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大为精神文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和提供的新动力,瞄准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总结先进经验,制定可行措施,以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效为昌吉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凝心聚力,增强思想道德支撑,不断将精神文明建设推向新起点。
会议要求,要以巩固成果、示范引领为己任,把创城成功的高标准变为日常管理的新常态,在提升各族群众文明素质上创造新境界,在推动文明成果创建深度、广度上展示新作为,在推动创城长效化、常态化上构建新格局,奋力开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创城”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文明永远在路上。要通过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现新跨越、新赶超,开启新时代、新征程。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陈全国书记提出的“六个模范”要求,更加自觉地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稳定发展各项工作中,巩固创建成果,拓展创建内涵,健全创建机制,以更大的气魄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