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文明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文明办的工作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按照“到人、管用、有效”的工作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疆精神为根本,以传播社会正能量、展示新疆新形象为目标,提升道德素质,凝聚精神力量,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1、公民道德建设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2011年以来,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按照“到人、管用、有效”的工作要求,着力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公民道德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2011年起每年三月围绕一个主题,开展自治区“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各族群众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二是2011年到2015年先后举办第二、三、四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经过层层推荐、媒体公示、群众投票等环节,评选出86名自治区道德模范,通过各种形式宣传道德模范的崇高精神和先进事迹,有效传播了正能量。三是2011年到2015年参加第三、四、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先后有庄仕华、阿尼帕、热汗古丽·依米尔、周丽娜、沙吾尔·芒力克等12人当选全国道德模范,人数是全国各省(区、市)中最多的,在世人面前展示了新疆“团结、奋斗、爱国、感恩”的良好形象。四是从2013年起在天山网、新疆文明网开展“我推荐、我评议最美新疆人”活动,经过广大网民投票评议,先后有660余人被评为“最美新疆人”,在天山南北唱响“最美声音”、倡导“新疆精神”。五是注重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从2011年起每年都组织道德模范进社区、村镇、企业、连队、机关、学校,赴南疆五地州的重点乡镇(村)开展宣讲,用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激励人、感召人、带动人,形成点燃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应。
2、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围绕“提高素质、凝聚力量、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利民惠民”创建宗旨,突出思想道德建设内涵,深化拓展创建活动载体,改进创新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并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有力指导。一是文明城市评选有新突破。2011年,克拉玛依市荣获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成为西北五省区唯一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的地级市。2014年,石河子市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库尔勒市、克拉玛依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新疆全国文明城市数量位列西北第一,提升了各族群众幸福指数,在城市建设中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展示了新疆新形象。二是文明单位创建质量不断提高。2013年,自治区文明办打破实行近30年的文明单位届期制评选模式,实行以清零争创、动态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零基启动”评选模式。“零基启动”评选后,自治区文明单位总量从4942个压缩到3489个,减少了1453个,激发了各地参与文明单位创建的热情和活力,文明单位“含金量”越来越高。截至2015年3月,新疆已有全国文明单位133个,社会反响较好。三是农牧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修订《自治区创建文明乡镇(村)管理办法》,研制《自治区文明乡镇(村)测评体系》,下发《关于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推进自治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多次召开自治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推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典型经验,广泛开展文明户、文明村、文明乡镇和文明县等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逐步形成以县(市)带乡镇、以乡镇带村、以村带户,逐级连片创建的工作格局。截至2015年3月,新疆已有全国文明村镇54个,自治区文明乡镇(村)511个,在提高农民素质、引领乡风文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三大创建”活动不断改进创新。指导各地制定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规划,淡化文明城市创建的经济指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现代文化引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去极端化”、道德与法治建设、生态文明等重点内容,作为硬性指标,列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明确文明单位创建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向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窗口单位、向条件艰苦、反恐维稳任务繁重的南疆地区倾斜,使“三大创建”更贴近中心工作、符合新疆实际,便于基层参与。五是“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稳步推进。完善公益广告创作刊播机制,运用农民画、阿凡提形象等新疆元素,创作刊播了“去极端化”“民族团结”“阿凡提倡导文明系列”、道德模范等一系列具有新疆特色、主题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在各族群众中产生了共鸣,公益广告影响力越来越大。
3、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十二五”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使各族未成年人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2011年至今,我区先后有克拉玛依市、阿克苏市、五家渠市、库尔勒市、阿拉尔市、乌鲁木齐市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二是建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从2011年9月起认真做好358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项目,确保全部投入使用。按照“以奖代补”原则,拨付2011-2014年度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转资金1170万元。利用我区民生工程在自治区重点乡镇和南疆四地州建设80所乡村学校少年宫,不断加强农牧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使乡村学校少年宫成为孩子受益、家长欢迎、社会满意的好项目。三是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祭英烈”“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向国旗敬礼”“童心向党”歌咏活动等主题教育活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疆精神引领未成年人人生航向。四是先后举办三届自治区“民族团结好少年”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行动,编辑出版《新疆新童谣》《我们都是一家人》等未成年人文化产品。五是继续实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每年拨付专项经费资助品行兼优、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和高中生1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