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文明系列评论之八
持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
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
志愿服务是大规模的道德实践活动,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
2016年中央文明办把志愿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出了“持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发挥好文明委、文明办的牵头抓总作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把志愿服务与学雷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引导人们从身边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把志愿服务工作做进社区、家庭、基层,推动形成向上向善、和谐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
一是促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要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专业化支撑,保持活动经常有效开展。要倡导社区化扎根、组织化规范,推广社工加义工的工作模式,发挥党员志愿者示范带头作用,鼓励离退休人员的积极性,把志愿服务做到基层做进社区做进家庭。要积极培育志愿文化,倡导生活化融入,使参与志愿服务成为一种时尚,形成弘扬志愿精神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志愿服务既要多做锦上添花的项目,更要多做雪中送炭的项目,尤其要在脱贫帮扶中大显身手。
要逐步实现志愿服务工作在管理上由松散型向规范化转变,在队伍上以青年人为主向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转变,在活动时间上由以阶段性向经常性转变,推动我区志愿服务工作健康发展。要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建设,推动志愿服务管理由松散型向规范化转变。要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建立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和专业的志愿服务组织,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由以青年为主向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转变。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着眼于讲文明树新风、扶危济困、大型社会活动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实现志愿服务活动由阶段性向经常性转变。
二是着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关键在于制度化,这是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各地州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及《社区志愿服务方案》,探索建立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服务记录、服务激励以及政策法律保障等制度,以科学管用的制度保障志愿服务活动科学化常态化发展。要规范志愿者招募注册。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根据群众的实际需要,及时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根据标准和条件吸纳社区居民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为有意愿、能胜任的社区居民进行登记注册;要加强志愿者培训管理。坚持培训与服务并重的原则,根据志愿服务项目要求,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根据统一的内容、格式和记录方式,由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及时、完整、准确记录,为表彰激励提供依据。要健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志愿者嘉许制度、志愿服务回馈制度,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要完善政策和法律保障。把志愿服务的要求融入各项经济、社会政策之中,纳入学校教育,并为志愿者购买必要保险、提供基本保障。
三是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具有群众基础广泛、方式灵活多样等特点,能够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服务,人人可为,处处可为,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有效抓手。各地州市要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以志愿服务活动的实际成效,助推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1、开展“文明出行”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组织机关干部、青年志愿者、社会志愿服务组织等,在人流聚集的公交车站、主要交通路口、汽车站、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开展“文明出行”志愿服务活动,协助交警指挥行人和车辆遵守交通法规,引导乘客有序排队上下车,纠正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帮助老弱病残孕旅客、行人提拿行李等,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和道德风尚。
2、开展展会节庆志愿服务活动。要围绕中国—亚欧博览会、冬运会、喀交会、葡萄节、杏花节等大型展会节庆、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秩序维护、礼仪服务、交通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使志愿者在参与活动中发挥作用、展示风采,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吸引和感召更多群众加入到志愿服务行列中来。
3、开展“我们的节日”志愿服务活动。以春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和诺鲁孜节、古尔邦节等少数民族节日为契机,突出文化内涵,做好“我们的节日”志愿服务。节日前后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营造欢乐喜庆的节日氛围。要结合“访惠聚”活动的开展,鼓励志愿者到左邻右舍家里串门聊天,开展畅谈交心、联谊共建、互学语言文字、互学歌曲舞蹈、互访互助等活动,带动周围群众走动起来互动起来,拉近彼此间的距离,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4、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志愿服务活动。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疆为契机,坚持依法治疆和以德治疆相结合,以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宪法法律意识为重点,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要组织广大志愿者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农村等,为各族群众提供法律志愿服务,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共同推进法治新疆建设。
5、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的主导作用和居民的主体作用,把社区作为经常性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场所,精心培育植根群众的活动载体,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把志愿服务做进城乡基层、做进社区、做进家庭。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采取结对帮扶的办法,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生活困难群众为主要对象,积极开展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服务等服务活动,努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组织志愿者多办温暖人心的好事。(辛文明)